小说:开局逃命当英雄 小说:奇幻仙侠 作者:十墨 角色:唐爽,罗兰 简介:战场逃跑,却成了国家的英雄。 新手间谍,竟然活捉了敌国皇帝。 偷抢拐骗,却能硬生生拉起一支属于自己的最强骑兵团。 揍过上级,骂过将军,就算你是联盟军总司令也一样照屌不误,这个世界就没他不敢干的事! 穿越而来的唐爽,从来没把自己当个客人。请看他装疯卖傻,催山搅海,叱咤风云...... 书评专区 《开局逃命当英雄》第三章,奋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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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逃命当英雄》第三章,奋勇的罗兰骑兵免费阅读
炼器营营长找侦查特训班的教官谈了一次话,按唐爽的预想,首先特训班的教官肯定暴跳如雷并且又无可奈何,心中虽有万般不舍,但形势没人强,毕竟官大了一级压死人。
然后眼中有泪,心里有火,握住唐爽的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把他送到炼器营。
可是,事实却是整个谈话过程没超过五分钟,特训班的教官就喜滋滋的走掉了。
唐爽看到这一幕难得的有些失落,现在的唐爽有些不爽了,也许这个世界人与人之间本就没什么感情吧,不像从前了。
其实,唐爽完全错怪了教官。就算教官再舍不得他,面对一匹紫金风神马的诱惑,也只能答应,因为太香了。
此马通体为紫,鬃毛为金,嘶鸣有虎雷之音,奔跑能日行千里。在前世相当于奔驰S级的存在。用一个员工换一辆奔驰,利弊权衡,教官也只能答应。
而对于营长来说,从唐爽把聚灵炮的射度从180°增大到270°的那一刻开始,他就认定唐爽绝对是个天才。
对于一个炼器天才,那绝对是应该好好保护起来的,还怎么可能让他埋没在侦查营里,整天跟一群粗鄙的武夫待在一起,所以营长下了点血本把唐爽招揽了过来。
唐爽,也因为能不用去白白送死而感到庆幸,可事实的结果让他几乎悔青了肠子。
一年的特训期结束,营长安排他去驻扎在乞力马拉山脉的独角兽骑兵团。其一,独角兽兵团的后勤司务长是他的老朋友可以照顾他。其二,乞力马拉山脉虽然处于边疆,但混几年资历可以返回罗兰首都,直接进入后勤部。
摆在唐爽面前的简直就是一条康庄大道。一开始他还十分得意,虽然现在还只是个新兵,但曾经在两个特训班都待过,在军团里混个几年,回到首都那绝对可以升到少尉了。
可惜,他的好运结束,噩梦就此开始。
唐爽报道不到一周,斯加林帝国军开始集结兵力,不停袭扰兵团驻扎地。唐爽报道的第十天,斯加林帝国军因几名士兵被聚灵炮炸死为由,正式对罗兰民主共和国发起全面战争。
这是一场,斯加林帝国军预谋已久,经过精心策划的侵略战争。罗兰民主共和国,在毫无准备之下,仓促应战。
战争开始的前三个月,独角兽军团为了让罗兰大军有充足的准备时间开拔投入战争,每每都是顶在最前面,在人数上的劣势,让整个独角兽军团有几次差一点就被包了饺子,也只能且战且退,苦不堪言。
从战争爆发开始,罗兰民主共和国在四个月之内,有十八座城市相继沦陷。等罗兰大军加入到战争时,罗兰总共丢失了整整二十三座城市。
这还是整个独角兽兵团,一度伤亡率达到80%以上的代价才换回来的。
唐爽参军这半年来,真是没有一天能把气喘匀净过的!
从乞力马拉山脉到羊角城,帝国军拼命的打,唐爽就玩命的跑。
生生靠着两条腿跟战马赛跑,唐爽真是又气又怕。就算跑的再快,也比不过每小时三十公里的速度,跟战马比简直就是龟兔赛跑。有的时候唐爽跑了一天一夜刚刚到达临时驻扎地,大军就又开拔了。
唯一值得庆幸就是,战马因为体积的问题,很难在丛林中前行,唐爽两世侦察兵,对丛林生存和摆脱敌人又是他的拿手科目。所以,能勉强保命。
况且,唐爽穿的是一身青墨色的炼器服,谁又会有兴趣专门来追捕他呢!
爬上一棵几十米高的葵塔树,唐爽用宽大的树叶把自己遮的严严实实,仔细观察着战场上的情况。
战斗的焦点集中在唐爽刚刚离开的小山丘上,这股不到百人的罗兰骑兵,反复向着山丘下的斯加林帝国军冲锋。
如果这帮罗兰军能够脱离战场,唐爽不介意在暗处跟随他们一起撤退。如果,罗兰军不能脱离战场,反而被咬死的话,那么唐爽就会犹如暗夜里的一朵云彩消失的无影无踪。
后背是森林,前方又被帝国军占领,眼前只有控制这座小山丘,以制高点的优势,快速击杀这批帝国军。
现场一片沉默,除了两边骑士犹如风箱般的粗重喘气声。
“妈的,拼了,埃博思,你赌输的那十个银币不用还了,记得帮我照顾老娘。”
一名骑士正解开身上沉重的背甲,握紧手中的马刀,向帝国军的方向快速狂奔,看来这是要拼命了。
等着这名孤身骑兵的,是狼骑那锋利爪牙和帝国军戏谑的眼神。
“罗赛,你他妈给老子回来!”
“冲!”
“上吧,弟兄们,我们不能让罗赛死在我们前面。”
“罗兰没有懦夫!”
“来吧,一起把这帮杂种赶出去!”
“罗兰勇武!”
“罗兰万岁!”
这仅一百多人的骑兵队发出高亢的怒吼,向着山丘下的帝国军发起冲锋。在快速的奔跑中,不停的有背甲和臂甲的掉落,这意味着他们放弃了保护自己的繁重铠甲,而是选择了可以灵活挥刀的以命搏命。
“杂种,来吧!”
“帝国小蹄子,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真正的骑士!”
“这一刀问候你妈妈,这一刀问候你爸爸!”
罗兰军从高地俯冲而下,风神马巨大的身体以及翻腾的铁蹄,犹如一颗颗导弹般在狼骑列阵中撞开了花。
听着狼骑因为痛苦而“嗷嗷”惨叫声,帝国军似乎也被打懵了,一路上都在节节败退的罗兰人怎么突然这么猛了。
帝国军的噩梦还没结束,一百多个猛冲而出的罗兰骑士,如同一百多个跳出地狱地死神。虽然有些伤口还在喷血,但依旧挥舞着夺命的镰刀,以命搏命,一往无前。
爬在树上的唐爽,身体犹如触电一般,不可抑制的颤抖着,豆大的汗滴从额头低落在树叶上,是因为激动还是害怕,唐爽自己也不清楚。
他只知道自己永远也忘不了眼前这一幕,一名骁勇的骑士,以肋骨被扎穿的代价换了对手的命,又为身边的兄弟挡了一刀,然后用匕首刺进了另一个狼骑士的喉管,鲜血犹如爆开的水管,喷射在周边两米之内。
虽然这个世界还不算是热兵器时代,但是这样种以命相搏,以血换血的打法,足够令人震撼,让对手胆寒。
“罗兰军,突击!”
不到百名的罗兰骑士,用锋利的刀刃与燃烧的鲜血,吹奏着一曲嘹亮到天际的冲锋号。
原本多出三倍不止的帝国军,现在已经被罗兰军打的胆战心惊,原本还渴望鲜血的狼骑,早已被打成了癞皮狗,正低头往后退去。
恐慌的气氛在帝国军中无限蔓延,当有一只狼骑士猛然脱离战场向后逃窜时,所有的狼骑也哀嚎一声,纷纷退出了绞杀的战场。
战争,是一种很奇妙的事情。
凡兵战之场,立尸之地。必死则生,幸生则死。
在战场上,你拿出必死的决心,跟敌人以命换命,也许老天爷偏不叫你死,反而能赢得战争。如果你有侥幸心理,也许运气不佳反而挂了。
在战场,有气势,有运气你就能开启“主角光环”,别说敌众我寡,就算是一个打一群,在唐爽以前的世界也都比比皆是。
帝国军心里有些发苦,闹不明白刚刚还在丢盔弃甲的罗林军,为何忽然士气大增,短短不到一个小时的绞杀,多于对方三倍的兵力,竟然还被打的落荒而逃。
唐爽的嘴里也在发苦,他真的很想痛哭一场。这场小规模的阻击战竟然引来了更多的斯加林帝国军,在他左右两侧有两股狼骑,正在向这边快速突进。最多一刻钟,这帮罗兰骑士就会被绕过来的帝国军包了饺子。
这兵荒马乱的战场,保不齐一个不小心就把自己玩丢了。“不行,只要老子还活着,回去一定申请退伍!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现在想想其实平淡的生活不是挺美好的嘛,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娶一个贤惠的媳妇,上班随便摸摸鱼,下班找狐朋狗友喝喝酒,哪里又无聊了!
想到这儿,唐爽真想给自己个嘴巴,因为自己无聊才参军的理由,现在看起来是多么的无知。
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自己的人生就是一场悲剧!人家穿越都是金手指带无敌系统,再怎么着也是落到大户人家当个公子或小姐。一上来都是威风八面的人前显圣,获得一众FANS。
可我呢,穿越过来没过过一天好日子,灰头土脸的跑了整整半年,横跨四个省,三十几个城市,跑马拉松嘛!
“喂,下边的兄弟,别庆祝了!赶紧逃吧,有两股帝国军又冲过来了。”唐爽把心中的委屈憋了回去,大声向下边喊道。
“这不是,前几天过来维修兵器的唐唐吗,你怎么还在这?”地上的骑兵辨认了好半天才看他。
“你一个炼器的跑这凑什么热闹,这里危险,赶快逃吧”
尼玛,是你们把敌人引过来的,我当然知道这里危险,我又能逃到哪去!唐爽幽怨的看着这帮人。
“我们自愿为国捐躯!唐唐你是个好人,你快逃吧”
“逃!我往哪逃!?”唐爽有些哭笑不得。
除了这片林子,四周都是平原。以每小时三十公里的速度,能跑到哪去,要被帝国军的狼骑发现,这不比抓一只兔子更容易。要知道狼骑的速度最少每小时也能奔袭80公里,追我简直就是休闲娱乐。
“没时间了,大伙儿骑马一直往北走,北边有一个锡林湖,湖边有一条奎塔树林带,帝国军不会冒然进入那片树林。”
唐爽大脑高速的运转,在一瞬间他最起码想出了四条以上的撤退路线,去锡林湖修整,是最大的活命几率。
“爽,真的假的?”
下边的骑士有些半信半疑。
我X,侮辱我的专业是吧!“老子以前是特训班的侦查兵!”
骑兵没有任何废话,开始快速整理装备,并执行唐爽的计划。
在战场上,侦查兵就是整个军队的眼睛、鼻子、耳朵,是骑兵最愿意信任的人,往往在战场上的很多决策都必须经过侦查兵确认才会执行。
分析战场情况与找寻撤退路线,是侦察兵最基本的课程。所以在时间紧迫的当下,他们毫无保留的信任唐爽。
等唐爽在高大的奎塔树上才下到一半时,望着以时速100公里一骑绝尘而去的风神马…….
“完了!”
唐爽狠狠擦了一下眼角的泪,带着哭腔喊道:“你们倒是带上我啊!M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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