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包子一招手,五个大佬哥哥迎她回家(姜笙郑如谦)无弹窗免费阅读_无弹窗小说免费阅读小包子一招手,五个大佬哥哥迎她回家姜笙郑如谦

小说叫做《小包子一招手,五个大佬哥哥迎她回家》,是作者“陌于之”写的小说,主角是姜笙郑如谦。本书精彩片段:在外流浪十五年,她唯一的收获就是捡了五个哥哥,为了让哥哥们出人头地,她可谓是吃尽苦头,好在五个哥哥不负众望,各个都名声大盛。原本以为她可以在乡下提前养老,谁知将军府竟然找上门,非说她是抱错了的真千金,还将她带回了家,让她摇身一变成了大小姐。父母愧疚,对她疼爱有加?不存在的!他们嫌她粗野,嫌她不识字,嫌她……好在,新科状元郎是她哥哥,新贵皇商是她哥哥,获胜归来的小将军是她哥哥,就连那个神秘的疯批男人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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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包子一招手,五个大佬哥哥迎她回家》由陌于之所撰写,这是一个不一样的故事,也是一部古代言情、种田、全篇都是看点,很多人被里面的主角姜笙所吸引,目前小包子一招手,五个大佬哥哥迎她回家这本书最新章节番外 医者2,小包子一招手,五个大佬哥哥迎她回家目前已写110.2万字,书荒必入小说推荐!

小包子一招手,五个大佬哥哥迎她回家

一、作品简介

《小包子一招手,五个大佬哥哥迎她回家》小说是网络作者陌于之的倾心力作,主角是姜笙。主要讲述了:在外流浪十五年,她唯一的收获就是捡了五个哥哥,为了让哥哥们出人头地,她可谓是吃尽苦头,好在五个哥哥不负众望,各个都名声大盛。原本以为她可以在乡下提前养老,谁知将军府竟然找上门,非说她是抱错了的真千金,还将她带回了家,让她摇身一变成了大小姐。父母愧疚,对她疼爱有加?不存在的!他们嫌她粗野,嫌她不识字,嫌她……好在,新科状元郎是她哥哥,新贵皇商是她哥哥,获胜归来的小将军是她哥哥,就连那个神秘的疯批男人也是她哥哥!有五个大佬哥哥撑腰,别说区区将军府,整个京城的人见了她都要毕恭毕敬,客客气气!假千金再厉害,有她这底气?...

二、书友评论

没有穿越,没有重生,没有空间,没有异能,没有冠绝天下的文治武功和医术毒术,没有来自二十八世纪的全能系统和超级外挂,有的只是生活在一个平凡世界里的不同阶层的芸芸众生,人人都有梦想,个个血肉鲜活,都在为了自己的将来努力地活着。主角配角,正派反派,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蛋。或许就是因为作品呈现出来的世界与现实世界如此的相似,如此的贴近,近乎真实,才能引起我的共鸣,才能让我如此喜爱这部作品。说起来,现实生活中哪有那么多的穿越重生,异能外挂?现实中的我们其实心底更渴望的是拥有平凡中的幸运和喜乐。看这些作品,也是于相似的境遇中寻求到了精神上的寄托和满足。

感觉他母亲好像不喜欢他不是亲生的,为什么这么喜欢呢?不明白如果是我的话肯定不会这样的养的再亲,可是亲生女儿也要亲吗大家族为什么能把女儿搞丢了嘞

人生能得一知己,足矣。 大哥和扶风高山流水般的情谊真的会永远感动和喜欢[快哭了]

三、章节推荐

第299章 血战

第300章 回江家

第301章 初入江家

第302章 一个秋千

第303章 姜笙二次偷吃

四、作品阅读


周家人的目光又落在小郎中身上。

温知允一脸为难,“治疗麻风病的药很贵,而伯伯并不能确诊是麻风病,万一不是,岂不是浪费?”

他是诚心建议,但周家人也有自己的考量。

周志强毕竟是周家的顶梁柱,之前扭个脚,几十文钱都花了,抓两幅治疗麻风病的药又算得了什么呢。

周大娘一狠心,一跺脚,完全没注意到周志强弟弟夫妇俩的神色,从怀里掏出一把铜板,“抓,必须抓。”

温知允叹了口气,心道这可不怪他。

回过头,方恒正好带着小药箱进门。

温知允写好药房,把前几天在县里买的,一些治疗传染病的药挑拣出来,打包成袋,“一天一袋,分煎三碗水,早中晚各一次。”

周家人感恩戴德,付了药费加诊费,一共二十二文。

离开周家时,夜幕已经降临。

温知允一边走,一边把捡到的荨麻顺手扔进水沟里。

这玩意落在皮肤上会使人瘙痒难耐,但只要清洁得当就能恢复无恙,和麻风病八竿子打不着关系。

但谁让周家人欺负姜笙了呢。

欺负他们的弟弟妹妹,就得付出代价。

回到破庙。

许默正在煮晚饭,切碎的葱与花椒,扔进热油里滋啦啦翻滚,趁机下入肉类翻炒,泛白以后再加入青菜与盐。

他也没做过饭,但循着回忆里母亲做饭的顺序,再加上一次次实验,竟然也能做出不错的风味。

至少弟弟妹妹们闻到香味,全都乖乖围坐在破桌前。

郑如谦还点上了从县里买回来的油灯,昏黄的灯光充斥整个破庙,漏风的地方也显得无比温馨宁静。

温知允把赚到的二十二文钱交给姜笙。

长宴挑挑眉,俩人对视一眼,又不约而同地笑了笑。

姜笙缩缩脖子,直觉告诉她,两位哥哥肯定是干了什么坏事,不过他们不说,姜笙也不会多问。

这就是家人,绝对的信任。

吃完饭,郑如谦包揽了洗涮的活,其他人纷纷找自己的草垛子休息。

一个大破庙,横七竖八躺着六个孩子。

他们没有钱买被子,就用灰扑扑的棉袄当被子,盖住大半个身体,倒也算暖和。

姜笙摸着怀里沉甸甸的铜钱,把心底酝酿了一天的话说了出来,“大哥,你腿都好了,去学堂上学吧。”

姜笙没有高瞻远瞩,也不懂规划未来,但她偷听学堂的夫子讲过,人这一辈子,想要出人头地,最稳妥的方式就是读书,科考。

大哥的才学好,每回他们往书店里送抄书,那书店老板都要夸赞两句,说书上的字好看,有风骨又不失倜傥,必定是个有包袱之人。

包袱?那是啥姜笙不懂。

但她知道,既然大哥有这方面的才华,就得往这方面发展,不能白白浪费。

虽然上学堂的钱贵了些,但家里这段时间也赚攒了几百文,加上买车剩下的七百文钱,算得上小有积蓄。

就怕大哥不同意。

果然许默半天没吭声,好不容易张嘴,就是两个字,“不行。”

他是最大的那个,怎么能拿弟弟妹妹们的血汗钱上学,他做不来这种事,也拉不下这个脸。

“那大哥就打算一辈子这样下去,不再读书吗?”姜笙反问。

许默又沉默了。

好半晌,他轻声道,“我会抄书赚够学费,再去上学的。”

爹娘的仇恨,断腿的伤痛,挂在他心头不曾变淡,他怎么可能不去上学,怎么可能不搏个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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