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秦少的娇蛮前妻 小说:霸道总裁 作者:秦琛 角色:秦琛云珊 简介: 秦琛,江州第一少,位高权重,俊美无俦,世称公子无双 连翘,幼失双亲,寄居秦府,不但没受寄人篱下之苦,更以秦府大小姐之尊嚣张成长... 书评专区 次元法典:第三百三十四章是TM什么鬼东西?好好的突然开起了车,还TM是黑车,本来看见哥布林就有预感了,但是想想猫总不会像日漫那种弱智剧情一样发展吧?没想到还真TM出现哥布林轮奸...
第25章
连翘起床,蹑手蹑脚的走到窗户边。
院门外,熟悉得不能再熟的Lykan车开着车前灯,雨水飘洒在车身上,似纱幕。
他果然在这里!
紧接着,又一阵短信铃声响起,连翘翻开短信:三分钟,我上去!
靠!
估计是她睡觉开床头灯的原因,哪怕灯光再弱,窗帘再厚,但在这凄风苦雨的夜也是清楚之极。
所以,他能肯定她在这里。
若她要装作说手机开了静音没听到,以他那说一不二的性子……
连翘快速换好衣物,穿上鞋子,‘噔噔噔’的下楼。
待她推开院门,助理已撑着一把雨伞站在院门口处迎接,挂着职业的笑,“大小姐,请。”
大小姐?呵呵……
和助理共着雨伞行至车前,后座的男人已推开了车门,“上车。”
“什么事?”
“不要让我说第二遍。”
连翘的嘴角一个哆嗦,这第二句话可比‘上车’复杂多了,哼哼,男人的通病,以为这样就显得霸道、深沉?!
哼,幼稚!
满腹牢骚中,连翘还是上了车。
自从相逢以来,连翘看到的秦琛几乎总是黑衣黑裤。
不得不说,秦琛真是老天的宠儿,五年时间过去了,他就像是吃防腐剂似的,样子一点也未老,脸上一点皱纹也没有。
特别是这身完美的骨架,那些时装报刊杂志上的模特只怕还要羡慕嫉妒三分。
在连翘谨慎打量秦琛的功夫,助理上车便启动了车子。
“哎哎哎,干什么?去哪里?”连翘有点懵,她还以为就在车上说些话、谈些事。
“佛光寺。”男人回答。
“佛光寺?”得几个小时车程的地方?去那里做什么?
连翘惊呼过后要下车。
奏琛一把拽住她,黑若曜石的眼直盯着她,再度启唇,“落锁。”
助理汗滴滴,急急落下中控锁。
“放开,我要下车,门还没锁呢。”
“大小姐放心,院门已经锁好了。”助理小心翼翼的回话。
“我明天要上班。”
男人眼中露出嘲讽,不冷不热的提醒,“明天是周末。”
连翘甚是抓狂,颇带火气的看着秦琛,“为什么要带我去佛光寺?”
肯定不会是什么周末短程游之类的好事。
男人只是看着她,半晌,放了紧拽着她的手,坐到了最左边,扭头看着窗外急驰而过的黑黢黢的崇山峻岭,不吐露一词半字。
这Lykan车的功能她最熟悉,既已落了中控锁,强行跳车根本不可能。
可是,三更半夜的,他带她去佛光寺是为什么?
见秦琛根本不予解释,连翘甚觉郁闷,是以靠在了最右边,亦扭头看着窗外。
车中的气氛沉闷至极,开车的助理只觉得压力山大。
白天累了一天,本就睡得晚,方才被秦琛吓飞的瞌睡虫重新回归,一个小时后,抵不住睡意甚浓,连翘终于靠在车窗上闭上了眼睛。
“总裁……”助理从后视镜中看了眼睡熟得像个孩子似的连翘,好心提醒。
秦琛却仍旧看着窗外。
“总裁,这车中虽然有暖气,但……将这衣服替大小姐披着吧。”
说话间,助理递过来一件风衣。
秦琛这才回头看向熟睡的连翘,可能是温度偏低的原因,她整个身子蜷缩成一团,像一只小猫。
“啊啊啊,秦琛,这车我喜欢,要不我们在这车上搞一回试试?”
“呃,什么眼神?好像我是十恶不赦的彩花大盗而你是那种吃斋念佛的斋公似的?”
“哎哎哎,在家里我主动,在外旅游也是我主动,在这在车上,好歹你也主动一回成不?”
“唉呀,好歹是夫妻,别客气。”
“嘿嘿嘿……感觉不错哦……”
那时的女子,在这车中极尽能事的逗诱他,就像一只来自雨夜的妖。
“秦琛,孩子流掉了……”女子毫不留恋的将手术单丢在了他的脸上。
“……我觉得你恶心,所以毫不犹豫的便流掉了你的孩子。我不要那么恶心的种子在我的肚子中生根发芽……”
归来的她,话更恶毒。
秦琛就这么看着她,一幕幕过往在脑中交迭,只觉得自己一半身处火焰山,一半却身处冰川地。
明明是想掐死她的……
最终,他伸手接过助理递过来的风衣,轻轻的替她披上。
睡梦中的连翘只当是终于抓到被子了,立马将被子紧紧的抱在怀中。
又感觉睡觉的姿势不对,干脆又转了个身,躺下,这才觉得舒服了许多,于是继续睡。
助理从后视镜中看到连翘居然躺在了总裁的腿上?!
这样的场景,五年前不是没有,甚至是习以为常。
只是现在,总裁的一张脸阴沉得像那万年没化的冰,那双漆黑的眸中似乎升起了万丈火焰。
助理的心一颤一颤的,生怕总裁一个忍不住将连翘就那么推下车,任她走在风雨漆黑的夜。
助理小心翼翼的检查了一遍中控锁,确定总裁也开不了门,于是继续专心开车。
盯着躺在自己腿上的睡颜,听着她平稳的呼吸,秦琛的理智终于战胜了怒潮,他僵硬的身子慢慢的变得柔和,眸中的火焰也慢慢的平息。
脑中飞速的掠过一幕幕往事,最终却总是停留在她将那纸手术单丢到他脸上的一幕。
那一幕,成了他一生的劫,怎么也过不去。
“我应该对你残忍的。”
“我应该将你丢在这里,让那些野狼拖走你。”
“我应该……应该……”
曾经,他以为她是风筝,是独属于他的风筝,无论她飞得多高,只要他牵一牵绳子,她就得回到他手中。
只是,一切不过是曾经罢了。
自从五年前,一切就都变了。
她不再是他的风筝,因为他无论怎么收线她都不回来!
是她变了,变成了罂粟。
罂粟,是最美的花,也是最毒的花,爱上它的人大都无法自拔。
山脚下。
连翘仍旧睡得熟。
凌晨五点的时候醒过一次,感觉摇摇晃晃的,有一股熟悉的氛围包裹着她,不再是那种时刻必须处于紧张、警惕中的氛围。
这种氛围令她安心,于是她又迷迷糊糊睡着了,这一觉睡到了七点。
她醒的时候,雨已停,一轮红日已然跃上天空。
揉了揉眼睛,坐起来,一件风衣从身上滑落。
她抓起风衣放在一旁,看向窗外。
有山、有水,放眼远处还有上山的石阶。
哦,到佛光寺的山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