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完结免费重生后,她和阴鸷大佬共谋天下康睿秦莲秀_重生后,她和阴鸷大佬共谋天下康睿秦莲秀完结好看小说

无删减版本的小说推荐《重生后,她和阴鸷大佬共谋天下》,成功收获了一大批的读者们关注,故事的原创作者叫做兔紫月上,非常的具有实力,主角康睿秦莲秀。简要概述:她重生了,重生在她那位未婚夫高中状元之时;这一世,她是风华绝代的尊贵郡主,但绝不会再被渣男贱女们所迷惑,干脆虐渣斗极品,独自美丽!直到他的出现,她沉寂的心才泛起阵阵涟漪——唯愿与你携手,共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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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她和阴鸷大佬共谋天下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作者兔紫月上把人物、场景写活了,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小说主人公是康睿,《重生后,她和阴鸷大佬共谋天下》这本 的标签为古代言情、宫斗宅斗、重生、并且是古代言情、宫斗宅斗、重生、类型连载中,最新章节第17章严不予(他),写了1024913字!

重生后,她和阴鸷大佬共谋天下

一、作品介绍

由小编给各位带来小说《重生后,她和阴鸷大佬共谋天下》,不少小伙伴都非常喜欢这部小说,下面就给各位介绍一下。简介:简直荒谬,他的一生坦荡没有遗憾,亦不思少年。可说到遗憾,康睿有一个,安安。他那位老了老了跟他闹脾气的娘子。虽然他实在无法沟通,但既然她介意,有些事,这辈子她永远不用知道了...

二、书友评价

这不是扶贫!这是真正古代大女主!有钱任性位高权重的上位者!传统观念里,总觉得应该男宠女,觉得女人给男人好处就是倒贴。但真正的富婆大女主就是不介意自己扔出的每一笔钱是不是有回报,不在乎自己付出是不是有回音,更不会为爱过的人转身离开而懊恼憎恶。因为她有资本!就像男霸总宠女人一样,女主一样宠得起男人!

人气配不上书的质量,值得一看的双强爽文。 谋略出彩。不会读心术却七窍玲珑,胜似能读心。 没有空间种植运输,他们就走一步看三步,敢想敢做,提前调度,悉心安排。 没有穿越站在伟人的肩膀上,但一代天骄,目光自然不俗,手段只会比象牙塔出来的更利索。 而且女主身居高位又有重生金手指,却很自省,骄傲却不自负,笼络贤士又给他们足够的平台,让他们大展鸿途,事业不比前世差,生活却顺遂很多。这样真正的知人善任,很让人欣赏。 男主在用人上就更牛逼,人尽其用,能看到每个人的闪光点。 这夫妻俩有人格魅力。 中后期为造反做准备时有点过于爽了,没前面惊艳。

女主嫁出去后想把自己家的全部家产给男主管,男主制du毒卖给别的地区,反派脑子不在线,全文没有正常的人

三、热门章节

第004章 痴心妄想

第005章 我念,你写

第006章 前夫的见解

第007章 孟娇娘

第008章 重生也是陌路

四、作品试读


林清远将他的头请回去:“你吹干了?”有功夫凑热闹。康睿如果没两把刷子能从那么多人中脱颖而出?

只是,他在诗词上的造诣似乎精进了不少。

蒋世子挑衅的看向燕世子:“不知燕公子是准备了诗还是画?”

“不劳蒋世子操心。”

“我是不操心,毕竟该操心的是康学士,不知道一会怎么把花王搬回去。”

周围一片笑声。

康睿慢慢放下笔,对四周的一切没什么感觉,高位坐久了,已经不习惯这样的热闹。

他记得,他是在去护国寺的路上,那段时间因为国务繁忙,很久没有去见安安,他连夜套了马车去见她。

睁开眼时,却被簇拥着告知中了状元。

简直荒谬,他的一生坦荡没有遗憾,亦不思少年。

可说到遗憾,康睿有一个,安安。

他那位老了老了跟他闹脾气的娘子。

虽然他实在无法沟通,但既然她介意,有些事,这辈子她永远不用知道了。

想到自家让人头疼的娘子,康睿又好气又想笑,一个秦莲秀而已,就闹的不可开交,当真是越活越回去。

谁家一大把年纪的当家主母像她一样,为个女人跟自家老爷闹成这样,就她被纵的无法无天。

尤其安安出家的那天,他气的头昏脑胀,险些吐血。

他待她哪点不好,何曾负过她,她闹脾气打杀了秦莲秀身边的管事嬷嬷,他说什么了!

结果,她丝毫不见他的真心!

康睿有时候真气她!

知道自己重生后,怄气的想着干脆不娶她,看谁还受得了她的脾气,谁家能这么纵着她的性子。

康睿想着想着便气的发笑,算了,始终是自己的娘子,虽然脾气大、又娇气,可最得他心,以后多教一教,好好开解,总会好的。

康睿将风筝放好,想着她应该没有来,她最讨厌参加这些宴会。

康睿脸色多了抹温柔,若知道他写诗给其她女子看,又要闹了。

……

“哎呀,这个风筝上的字好丑。”

宋初语刚要看一眼。

一支风筝慢悠悠的落在她脚边,上面的诗,再熟悉不过。

零落己身不枯荣……

宋初语立即撇开头,收回脚,沾一下都恶心。

刘雅风走过来,弯下腰,捡起风筝:“咦?”显然认出来了,慌忙看眼郡主。

宋初语已向江筝走去:“怎么个丑法?”上京城有不少康睿的诗稿,刘雅风能认出并不稀奇。

江筝将风筝扔下,简直一言难尽:“太丑了。”

宋初语看到狗爬一样的字,纵然做好了心理准备,也忍不住唇角抽搐,这是字?

“他画幅画也比写首诗强吧。”

宋初语点头,刚想吐槽两句,想到什么亲自弯下腰,捡起落在地上的风筝。

敛香入枝骨,

风魄不慕春。

杀尽万千色,

独尊一支魂。

“郡主,快扔了,你也不怕脏了手。”

宋初语的视线还在这首诗上,神色温柔,想不到他还参加过秋霜宴,上京城的贵胄真应该庆幸,这时候的他羽翼未丰,尚不曾兴风作浪:“诗还是可以的。”

“啊?”江筝忍着眼瞎的风险,辨认一遍:“敛香入枝骨……独尊,桂花和芙蓉也很好啊,怎么能说独尊呢?”

“或许,只是他的所想呢。”

“那我不那么想,我就觉得不好。”

“你当然可以那么觉得。”宋初语转身,拿过侍女手中的绢花,折断了绢花上自己的印记,将花别在风筝上。

曹昭写的吧,应该就是那个文笔不通的小县令。

现在想来,恐怕不是曹昭选择了林清远,而是林清远在上京城选中了曹昭,然后借助他父亲在上京城的身份,最快在地方打通局面。

若是林清远自己入仕,以他的身份,无论想在上京城立足,还是在地方上实行他的政策,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以他的身体条件他耗不起。

江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做什么?”

“嘘。”宋初语将风筝妥帖放好。写字的人是幸运的,让他父亲本做到头的官职,因为某个人一升再升,更不要提他本人了,曾经看不起他的人,后来谁又敢在他面前大声说话。

江筝跺跺脚,郡主不提醒,她也不会说出去,太丢人了,这样的字根本配不上郡主的绢花。

宋初语不那么觉得,只是林清远未必想出这个风头,所以她折了印记,否则他来过上京的事就瞒不住了:“我们去那边看看。”

赶紧走,免得让人看见。

宋初语再绕回来时,发现她的绢花旁别了另一支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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