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王学洲王承志的古代言情《穿成农家子,我要科举当人上人》,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古代言情,作者“立身之本”所著,主要讲述的是:前世,父母离婚后,他们再也不想管我。努力长大后,我靠自己顾上了经济独立的生活。一次发善心救人,我却被那自杀者拉下水,害我也死了。胎穿后,我成了古代世界的小农娃,家里一贫如洗。甚至,我还有对偏心的祖父母,日子更加难过。想带父母赚钱的我,发现这事有点难。于是,我还是选择好好读书,科举上位……...
王老头摆摆手:“一口唾沫一个钉,说出去的话哪有轻易更改的道理,明日我就把钱给老大!”
老刘氏有些不开心,但也没说什么。
晚上张氏拿着香膏仔细养护自己的双手,她们刺绣的,最忌讳手变得粗糙了。
她边抹边和王承志说话:“你说这事能成吗?今日说来说去,大哥也没说钱花了事情能不能办成。”
王承志皱眉:“应该能成吧?这可是五两银子!”
第二天老两口果然把钱给了王承祖,老刘氏把钱递过去叮嘱了好多遍让老大一定要把事情办成。
王承祖拍着胸口保证他尽力而为,又说了几句好话把老刘氏说的眉开眼笑,这才揣着钱离开了家里。
对于家里的收成,他并没有怎么关注。
把麦子放在太阳底下暴晒,地里麦茬需要全都锄出来聚在一起烧掉,好给地里增添一丝肥力,好预备下次的播种。
两天的时间一晃就过去,张氏的绣活也在这个时候完工了,王学洲脚上的伤口早已恢复如初,早上捡柴,平日里还要下地跟在大人后面把那些被除掉的麦茬捡到一起。
当他听到张氏说明日要去县城交手上的绣活时,顿时眼睛一亮:“娘,我也想去!”
“娘是去办正事的,你乖乖的不要添乱,娘回来给你买肉包子吃。”
张氏好笑的看了一眼他的小短腿,想也没想的就拒绝了。
到县城要走好远的路,她担心儿子吃不消。
“不嘛不嘛我想去!我长这么大还没去过城里,我想去。”
撒娇虽然有些羞耻,但谁让他现在才五岁呢?
他的身子扭来扭去,两条胳膊随着摇摆,一下又一下的甩向张氏的衣角。
看的王承志心中好笑,不过他还是一只手把人拎到了自己面前,对着他的屁股就是一巴掌:“男子汉大丈夫,扭扭捏捏像什么样子,给我站好!”
“那爹这是同意了?”
那一巴掌也不疼,王学洲笑嘻嘻的看着王承志、
“媳妇儿,孩子在家也干不了啥活,让他去吧?”
“弟弟还小,我可以多干点儿,娘带着弟弟去吧。”毛蛋看到弟弟为了出门都挨了一巴掌,也跟着帮忙劝说。
看到三个人眼巴巴的望着她,张氏又好气又好笑:“你个小懒蛋,明日娘可不会抱着你,自己走。”
“我保证不拖娘的后腿!”
王学洲心中一喜,拍着胸口保证。
一晚上他都激动地没怎么睡好,刚听到隔壁起床的声音就立马跟着起身。
想到今日要出门,张氏翻箱倒柜的给他找出一件看上去最体面些的衣服换上 ,实际上这件最‘体面’的衣服,也不过是比平日里穿的那些,补丁少了点儿。
家里的人一年到头人人都没闲过,可就因为家里有人读书,老刘氏恨不得一文钱劈成两瓣花,极度节俭,平等的对每个人都抠门。
家里孩子的衣服总是大的穿完给小的,直到彻底不能再穿之后,那些衣服还要被裁成一块块的破布在家里当洗脚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