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叫做《舔我三年后,他非我不可了》,是作者“小七七”写的小说,主角是顾宴许夏。本书精彩片段:当顾宴舔狗的第三年,他依旧不喜欢我。生日宴上,他的初恋要求我吃下芒果蛋糕。明知我芒果过敏的顾宴却纵容笑笑,漫不经心道:「吃了又不会死。」我如他所愿,进了医院。后来,他的死对头公开向我表白。...
我跪在马桶前催吐,把能吐的都吐了后,才拿出手机打车。
我站在镜子前,冷漠地看着狼狈不堪的自己。
这样的自己,我不知看过了多少次。
半晌,我洗了把脸,忽视额角刺骨的疼痛,朝着私人会所大门走去。
过敏的症状很快显现。
我此时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已慢慢长满红疹,并且还在不断蔓延。
终于,一辆车停在我面前。
车窗落下,露出的却是蓝色卷毛下少年一张精致漂亮的脸。
少年扬起嘴角朝我笑:「姐姐,你叫的车堵在路上了,我送你去医院吧。」
我听后,毫不犹豫地上车。
毕竟这辆车是限量版,少年非贵即富,他没什么好图我的。
他很快将我送到了医院,还给我开了VIP病房,连队都没排,医生看了我一眼就开始为我挂水。
并处理了我额角的伤,绑了个绷带。
整个过程下来,半小时都不到。
我不禁怀疑这少年是不是早就知道了我的处境,提前安排好一切。
或是,他一直在暗处,静静观看着这一场好戏。
然后在我最需要帮助时,从天而降,令我感激。
不怪我多想,毕竟豪门水深,个个都不是人。
这些年我见识得够多了。
我很快在病床上沉沉睡去。
等我再次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
少年没走,正坐在病床旁边懒洋洋地削着苹果,见我醒来,他眉眼一挑,与我对视,「嗨,姐姐,你醒了啊。」
他将苹果递给我,修长的手指上有个小伤口,一看就是刚被小刀伤的。
我瞥了眼后,不矫情地接过,拿出手机打下两个字:「谢谢。」
他撑着脑袋笑嘻嘻歪头看我,「姐姐,我叫易言慈。我今年22岁,所以你叫我小慈吧。还有,我前不久刚学手语,你想说什么可以不用打字。」
我听后,诧异望向他,随即温柔笑笑,点了点头。
易言慈,那个易家二少爷,从小就生活在国外,近两年才回国,行事一直低调。
一头蓝发倒是尽彰显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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