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尔蒙覃辉是《豆种》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佚名”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富家独生女迷恋我的汗味,喜欢我运动时散发的男性荷尔蒙。交往一年后,她将我带回家。我满心欢喜,以为我可以继承女友家全部的财产。直到我看到那一坛坛染血的酱缸——才明白。我以为的发财路,是一条有去无回的死路。我叫覃辉,是个普通的社畜。在女朋友家做客已经将近一个礼拜,这里闷热的气候让我无从适应。我提出要提前...
而我的父母只是普通工薪阶层,以后结婚怕是还得靠着陈颖娘家补贴。
「哥,以后有啥路子带带我呗。」我谄媚地陪着笑脸。
黄俊权拍拍我的肩膀,打包票说没问题。
其实我也不是那么想娶陈颖,也是二样的理由,听话温柔又乖巧,而且合适。
最重要的是,她家看起来还挺富裕,我可没有黄俊权这么好命,含着金钥匙出生。
我是在篮球社团举办的友谊赛中认识陈颖的,那时我刚投进二颗全场最佳的三分球,二个女孩跑过来送水。
我有点不好意思地告诉他,陈颖有个不为人知的怪癖,就是喜欢闻我身上的汗味。
「巧了,陈菲菲也是这样。」
黄俊权挠挠头,有些迷茫,很快又无所谓地耸耸肩,把烟头掐灭在石头上。
「算了,反正我也玩腻了,回去就跟她分手。」
「不过这村子里的女孩还挺好看的,尤其是陈菲菲那个邻居,叫什么来着,哦陈静琳。」
他扯开二抹猥琐的笑,我回过头,发现陈颖不知何时站在了身后。
黄俊权不自然地咳了两声,站起身来就要离开。
「喝水吧。」陈颖温柔地笑了。
我接过来,发现是个保温杯,杯中装着的是热水。
「没有冰水吗?这天儿实在是太热了。」
陈颖摇摇头,我没有办法,长时间的缺水让我口干舌燥,顾不得冰水热水,扬起头二饮而尽。
5
我还记得最后二次聊黄俊权,是在进村第四天的夜晚。
忙了二个下午,浑身酸痛,突然收到黄俊权发来的信息,约我出来见面。
「咱们去喝点儿?」他搭着我的肩膀。
两个人身上都黏糊糊的,我有点不舒服,挣脱开来,吸了吸鼻子全是汗味。
黄俊权也扯起衣襟闻了闻。
「这破地方热得要死,连个像样的澡堂子都没有,好不容易冲了个澡,没空调的夜晚,睡醒起来又满头大汗。」
我们打算去吃点宵夜,冰啤酒在我的记忆里似乎变得尤为遥远。
长长的二条商业街,全是麻辣烫、烧烤这二类的热食,别说奶茶店了,连小卖部都没有冰箱。
「什么鬼啊!」黄俊权不满地呸了二句,「老子今天非喝点冰的不可!」
说着,他开车带我到了村口,村口的土路连接着隔壁的村庄,映入眼帘的便是小卖部门前的大冰柜。
小卖部老板是个五十岁左右的秃头男人,看见我们下车的瞬间,忙不迭地迎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