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光重逢》这部小说的主角是沈确周简,《与光重逢》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属于现代言情下面是章节试读。主要讲的是:在我前十八年的人生中,最幸运的事情,就是认识了沈确。可当高考结束,我难过痛苦到极点下意识打电话给他时。接通电话的,是众人公认的他的绯闻女友。彻底放开这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我心如死灰地乘上出国航班,飞往了大洋彼岸。“念念,说好大......
只小声嗫喏着,声音中是不知所措下带出的礼貌克制,“谢谢,没伤到你吧?”
“没事,你没受伤吧?…怎么一直低着头,不认识我了?”
怎么可能,明明是你没认出我……
“没…”,我连忙摇头,抬起头时恰好撞上沈确含笑的眼眸,那里面盈满盎然春光,哪有方才的淡漠疏离。
“还以为又是做梦呢……”
沈确低语了句什么,我没有听清。
只是朝我摊开的手掌,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手机带了吗?”
我点点头,忙将手机上交到他手里,像个习惯听从命令的宠物。
沈确接过我的手机点了几下,待通讯音响过几声后,又随手从他休闲西装的口袋中取出正“嗡嗡”振动的手机。
他抬眸看着我勾了勾唇角,明明在笑,却让人感受不到半分喜悦,“还真是狠心,连手机号码都换了”。
我满心愧疚地再次低下了头。
这是事实,我没法辩驳。
看着又变成缩头乌龟的我,沈确叹了口气。
他动作自然地拉过我的手,将手机重新放在我手中。
语气平和地好似只是高中某天他没有联系到我一般,没有诘问,没有怨愤。
“一走就是五年,这次再不许不接我电话了。”
3
我已经很久没有在梦里反复忆起从前了。
可能因为今天偶遇沈确的原因,我又梦到了他。
毫不夸张地说,沈确的名字贯穿了我除幼儿园外的整个学习生涯。
我爸是个喜欢闯荡的煤二代。这辈子做过最关心我的事,就是听我妈的话,在寰朗国际学校附近买下了一套学区房,顺理成章将我送去了学校重点班。
自那之后,我开始在学校各科老师口中反复听到那个坐在班级第一排,穿校服最好看的男孩的名字,沈确。
即便做了好长时间的邻居,我们之间也并没有什么交集,最多不过是在学校或班级门口处擦身而过。
直到某次,我开朗热情的妈妈在接我放学时发现住在隔壁那个,她口中粉雕玉琢的小男孩,竟是独自一人回家。
她爱心泛滥地热情邀请沈确和我们同行,全没有留意到马路边那辆以龟速尾随着我们的黑色奔驰。
而沈确大概是出于礼貌,即便身娇体贵也点头同意了。只有我走在另一旁,感觉十分无语和多此一举。
一路上,妈妈和沈确天南地北地聊个不停。沈确年纪虽小,但讲话极有逻辑,且举止乖巧端正,完全是个小大人。反衬得我就像个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