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古代言情小说《三枚铜板》,赶快加入收藏夹吧!主角是叶舲纪迎姝,是作者大神“fivefive”出品的,简介如下:[女尊] [第一人称] [应该算是娇夫文学(?)] [睚眦必报的酒楼老板X寄人篱下的小可怜] [女主23岁,男主16岁] 纪喻华原本想着把寄人篱下的侄子许配给江南瓷商苏老板,以继续维持她在长安城里大手大脚的风流日子,可没想到这苏老板也欠了一屁股外债,这债主跟她的还是同一个 于是她便把她的侄子送给了债主抵债 * 叶舲刚来长安时差点被官场老油条纪喻华骗得分文不剩,在她最为困难时候,一位身着朴素的少
第七章 买花
我醒来时,苗竹已经熬好小米粥了,柳渔也将昨日换下的脏衣服全部洗净晾晒在竹竿上了。
就着晨曦和轻柔的秋风,纪迎姝安安静静地坐在小凉亭内绣花。
我问他怎么不先吃饭。
他放下绣棚,走过来牵起我的手,朝我甜甜一笑。
“我想跟妻主一起吃。”
他的耳朵又红了。
我也不知道昨晚他们主仆仨说了些什么私房闺话,今一早,原本最爱将脑袋缩进龟壳里的小乌龟变得大胆主动起来了。
纪迎姝可真好啊!还会等我吃早饭。
不像方婆子,只会念念叨叨,说什么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是吸气吐纳最好时刻,还让我跟着她在院子里打太极,美名其曰,强身健体。
小米粥在灶台上用小火温着,纪迎姝正准备去厨房将其端出。
我一用力便把他扯了回来,他被吓得惊慌失措,后腿半步摔在我的怀中。我将他的手掌举起,手腕处有一片擦伤,虽然已经结疤了,但看着还是怪吓人的。
“你伤还没好,我去端。”
我将他按在竹椅子上,他朝我点头,双脚并拢,双手搭在膝盖上。
柳渔布好碗碟,苗竹按我的吩咐切了一碟酸爽的泡菜。方婆子丝毫不客气,端起碗,勺子沿碗边缘一圈又一圈地搅动。
她看着我与纪迎姝浓情蜜意的模样,耍笑道:“怪不得当初我说要给你介绍小郎君,你不是有事,就是在那里挑三拣四,感情早看中人家小姝了,亏得他还喊你一声舲姨!”
我说,我就是喜欢纪迎姝。
我就喜欢纪迎姝,我只喜欢纪迎姝,我恨不得让全长安城的人都知道。
方婆子顾不得烫,仰头将粥一饮而尽,缩在一旁的柳渔和苗竹也加快了速度。她见他俩碗空了,大手一挥:“走,咱们去买桌子,少在这里受些平白无故的气。”
我只当方婆子羡慕了,她孤身一人久了,也想找个小郎君了。
院子内就只剩下我和纪迎姝了。
我之前做生意时,偶然路过一家茶馆,说书女先生醒木一拍,长发一甩,讲的那叫一个肝肠寸断,荡气回肠。
我被她的气势给吸引了,挑了个最角落的位置,点了一壶茶。坐在我前面的两名女子交头接耳,言辞比台上的说书女先生还要激烈,她们说梁溪之想要当皇亲国戚,梁采是她特意按照宫里规矩养出来的棋子。
梁采嫁给纪喻华后,梁溪之并没有断了她想当皇亲国戚的想法,从旁系过继了俩长得眉清目秀的男孩,养法比之前养梁采还要严苛,据说每晚还会叫浔院的小公子教他们迎合女人的各种姿势。
纪喻华受梁溪之的影响,加上她儿子可真不少,便花重金请了个从宫里出来的公公教他们礼仪规矩。
那位公公仗着自己伺候过前凤君,常常仰着脑袋看人。他觉得纪喻华的儿子各个天资平庸,挑了一圈,最终挑中了她的侄子。
纪喻华怕纪迎姝是头养不熟的白眼狼,又怕他跟他亲爹一样刚硬死板,便借由他身体羸弱,将他赶到纪府最为偏僻的小院居住。
后来纪迎姝越长越娇,她想用纪迎姝换点实际的好处,便找了两个婢子伺候他,也就是柳渔和苗竹。
说是伺候,但其实全是装给外人看的。柳渔和苗竹原本是最低等的婢子,柳渔负责清扫马厩,苗竹负责清扫茅房。
他们俩不会照顾人,每每会在长安城官家公子举办的宴会上学着其他婢子伺候人的动作,照猫画虎,频频出丑,引得在场之人发笑。
纪喻华常常因为纪迎姝跌份而私扣俩婢子的月钱,这也是苗竹私下开赌坊的原因。
他被纪喻华教的宛如昂贵且精致的傀儡,单单一个喝粥的动作,端庄贤淑,令人赏心悦目。
我捏住纪迎姝的手腕:“阿姝,现在已经不在纪家了,你可以不用那般绷着的。”
他一愣,放下瓷勺,朝我笑了笑。
“我习惯了。”
语气淡然。
我将他搂在怀中,亲吻他如星子般的眼睛,“我是个糙人,阿姝这般内秀,我怕我配不上阿姝。”
纪迎姝仰起脑袋,纤细的手指抵在我的唇上:“是我配不上妻主。”
我趁机亲吻他的指腹,温热的气息拍打在他的手背,笑着说:“阿姝觉得自己配不上我,我又觉得自己配不上阿姝,看样子我们俩真是天生一对。”
纪迎姝小声回复:“嗯,我与妻主是天生一对。”
喝完粥,我将碗筷放到水槽,又将丝帕浸湿,细致而又缓慢地擦拭他的掌心。
纪迎姝怕痒,指腹隔着丝帕扫过他的掌心,指节抗拒地蜷缩亦或艰难地忍受。
但他从来不会拒绝我,从前,现在,亦或是以后。
“擦干净了,我带你出门买兰花。”
纪迎姝捏住我的袖子,摇头道:“没有帷帽。”
未成亲前的男子出门都得要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若是被外女看了去,则会被扣上不检点的名声。
我跟他说,现在全长安城的人都知道他是我的小郎君了。
纪迎姝还是不依。
“我怕给妻主跌份。”他如是说。
看着他没有帷帽就不出门的倔强模样,没办法,只好去隔壁找李欢借顶帷帽了。
李欢衣衫半露,脖子上还有数不清的蚊子包,透过薄纱,我隐隐约约看到她胳膊上的被猫划出来的血痕。
“大清早的,叶掌柜找我有何贵干?”她打着哈欠。
“你郎君过门前的帷帽可以借我用一下吗?”
“咋滴,你要带你家小郎君出门逛逛?”
“带他出门买兰花儿。”
不知道为何,一跟旁人提起纪迎姝,我就高兴。
李欢朝我啧了一声:“赶紧擦擦哈喇子吧,都快滴到我家地上了。”
我握拳佯装要揍她。
良久,李欢拿了一顶帷帽出来:“这玩意放家里也占地,就送你了。”
我接过帷帽,朝她道了声谢,临走之前,指着她的脖子和胳膊,问她要不要去医馆看看。
她朝我意味不明地笑了笑,说,没想到我还是个初姐儿。随后又担忧地看着我,又问我懂不懂新婚之夜。
我当即明白她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真的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不知羞耻!
后来我与纪迎姝成亲后,我便成了自己口中不知羞耻的人。
都怪纪迎姝,长我心上了。
我给他系好绳子,保证连秋风都见不到他的面,这才锁好门,牵起他的小手,带他去北边的花鸟市场。
民以食为天,毫不夸张的说,整个长安城的人基本上都认识我。
卖兔子的汪老板问我,我牵着的小公子是不是我亲戚家的孩子,我骂她眼神不好,旁边卖狸奴的李老板告诉她这是我小郎君,她急忙改口,拱手跟我说了好几声恭喜、百年好合等吉祥话。
哼,勉强原谅她了。
“叶掌柜带小郎君来买花呀?正巧我这来了一株仙露蟠桃,若不喜欢,还有株瑞云殿,您来瞧瞧。”
“叶掌柜,我这儿有株特地从江南运来的昙花,晚上开花散出的香味那可是经久不散呐。”
“听说叶掌柜好事将近,来我这看看鹦鹉吧,还能给小郎君解解闷呢。”杜老板戏谑地看了看纪迎姝。
纪迎姝牵我牵的更紧了。
“刚猎到的大雁,这可是吉祥物,叶掌柜不来瞧瞧?”
我没理她们,解下荷包放在纪迎姝的手里,跟他说,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不用给我省钱。
他没接。
我们俩僵持了好一会儿,最后我想了个法子,将荷包系在他的手腕上。
葱青色的绳子显得他的手腕又白又细。
“走吧,我带你去买兰花。”我牵起他走进柴老板的花店。
即使入了秋,小店内依旧郁郁葱葱,锦团花簇,百卉含英,美不胜收。
纪迎姝小心翼翼地抚摸苍翠欲滴的铜钱草。
我将他的手包裹住,挪到一旁,用他的食指触碰含羞草。舒展的叶子立马蜷缩起来。
他看得惊奇。
“我们买一盆回家,放你床头。”
“谢谢妻主。”他将手转了半圈,手指头缓慢插入我的指缝,我与他十指相扣。
我仿佛能感受到缠绕在他指尖的细微却又蓬勃的血脉跳动。
我俯身,环抱住他,隔着帷帽亲吻他的耳尖。在外人看来,我正同他低语。
我不认识兰花,纪迎姝也不认识。我问他为什么想买兰花,他犹豫好久也没告诉我。
“柴老板,你们家兰花在哪?”
柴老板憋着一口笑:“就左边呢,那一排全都是。”
纪迎姝挑的很认真,他每看中一盆花,便会扭头问我这花好不好看,我说好看,他便开始担忧这花贵不贵,自己是否能养活它。
我说不怕,还有方婆子在呢。
方婆子跟我说过,她逃荒前曾跟着她们村子的赤脚大夫学习过种植中草药。
纪迎姝很是纠结,我让他掂量掂量系在他手腕上的荷包。
“重吗?”
“重的。”
“柴老板,你把这儿的兰花全送到叶家。”我说。
柴老板说她还有一株永怀素,价值一万两黄金,问我买不买。
纪迎姝扯了扯我的袖子,轻轻晃脑袋。
“你总得让我看看吧,万一丑不拉几,那我不是亏了这一万两黄金。”
柴老板将我们引进小院。
一隅之地,别有洞天。
她告诉我们,最中间的便是永怀素。
其色泽如玉,纹理清晰,花瓣修长且微微翻卷,香味馥郁芬芳。
纪迎姝看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踮起脚,贴在我耳边告诉我,说这兰花不好看。
我钻进他的帷帽,捧起他的小脸蛋,鼻尖相触,大拇指挤压他脸上的软肉,轻声问:“阿姝真觉得永怀素不好看呐?”
纪迎姝不会骗人。
他眼神闪躲,说:“不好看。”
我被他可爱到了。
仗着帷帽将我俩遮的严严实实,我吻住了他的唇瓣。
不敢与他过分激烈,怕他害羞,怕他以后再也不会跟我一起出来了。
我离开了他的唇,转而捂住他的耳朵。
“帮我把永怀素一同送到叶家,到时候你拿着票据去胡记钱庄取钱。”
“好嘞。”
纪迎姝勾住我的小指,问我是不是将永怀素买了下来。
我说千金难买我家阿姝高兴。
他抱着我胳膊安安静静地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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