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给个人交社保可以要求赔偿吗?

单位如果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保,应该如何要求企业赔偿呢?其实这个问题可能在以前也就是2019年社保税改之前是比较常见并且是普遍的现象,但是我认为在2019年社保税改以后出现这个问题的情形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因为本身税务部门在全国范围之内的征收力度都是最强的,作为企业单位来讲,那么想要逃避税务部门的征收,实际上还是比较困难的,甚至来讲企业单位不会冒这么大的风险去逃避不缴纳社保的情形,所以说都会正常的给我...

单位如果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保,应该如何要求企业赔偿呢?其实这个问题可能在以前也就是2019年社保税改之前是比较常见并且是普遍的现象,但是我认为在2019年社保税改以后出现这个问题的情形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因为本身税务部门在全国范围之内的征收力度都是最强的,作为企业单位来讲,那么想要逃避税务部门的征收,实际上还是比较困难的,甚至来讲企业单位不会冒这么大的风险去逃避不缴纳社保的情形,所以说都会正常的给我们员工来缴纳社保。 那么如果说出现还是不给企业单位缴纳社保的情形呢,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是不是可以要求企业单位来赔偿呢?其实不存在赔偿的问题,但是完全是可以要求企业单位来正常的补交,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要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30日内,都应该由企业单位正常建立相应的社保待遇,所以这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企业单位都不能够拒绝。 那么最好的方式,其实我们应该首先和企业单位来面谈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双方协商的结果对于双方来讲都是比较有利的,一方面你跟企业单位之间的关系,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良好和融洽的,对于你今后长期稳定的能够保留在这个企业单位工作,奠定一个非常好的基础,对于企业方面来讲,那么不经过相关的法律途径来解决的话,那么企业单位也不会造成任何的损失,只要正常能给我们补交就可以了,所以我们首先应该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有些时候往往情况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乐观,既然企业单位他不愿意给你缴纳社保,所以说也会造成协商不会有任何结果的这种尴尬局面,那么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就只能够通过法律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可以通过社保部门旗下的劳动监察大队来进行举报和投诉,那么举报之前只要是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你完全是属于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比方说劳动合同书,比方说上卡的工资,流水名,现在比如说你的工资条这些方式都可以证明你是这家企业的员工。 我们只要递交这样的相关资料,那么劳动监察部门就会进行下来核实调查,如果情况属实的话,他会按照限定的期限之内要求企业单位来给我们员工正常的补缴社保,当然在补交的过程中,所产生滞纳金的费用也一定有企业单位来承担,但是企业单位是不会我们给我们正常的经济补偿的,因为不存在经济补偿的问题,只要是正常将我们的社保待遇补交完毕之后,那么对于我们个人的利益来说,都得到了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