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叫做《城破的那日》的小说,是一本新鲜出炉的现代言情,作者“宫墙往事”精心打造的灵魂人物是陆鹤沈西棠,剧情主要讲述的是:城破的那日,叛军首领将我摁在酒桌上,红着眼怒喝:“看清我是谁!” 哦 原来是被我抛弃在深山的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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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纵情年代:虽然情节比较老套,但也算现在非常难得的都市书了。目前章节看起来和重塑千禧年代一档次吧 全民魔女1994:作者是真的很懂,没有什么国仇家恨没有野心争霸,一切向废萌看齐,除了很有想象力但经不起推敲的世界设定之外就全是美少女贴贴了,不过他写废萌真的很行,我直接把大片的设定不合理都忽视 红警之从废土开始:我跳着看的,被全球最强航母·伊拉克号恶心到了,非要写绿绿是吧
第4章
可怜地巴望着他。
青年低声咒骂了句,接着掏出个灰败的钱袋倒出几个铜板。
只有六个。
他转而,把肩头的动物毛皮塞给人牙子:“大虫皮毛,不止十钱,你要就拿,不要我也不买了。”
人牙子一听赶紧答应。
我傻了。
原来他肩膀上扛着的,不是什么普通动物的毛皮。
是老虎的?
!
3我有点懊悔拉住他了。
青年开笼门的时候,我僵硬得朝他笑。
他深吸口气,轻声嘟囔:“我一定是中邪了。”
长久蜷缩在铁笼里,我一时半会没办法走路。
没想到看起来瘦弱的他,竟能将我拦腰抱起。
他一路抱着我出了镇子上了山,直到进了一间小木屋都不带喘大气的。
“你臭得像茅坑。”
山野村夫果然说话直白,他把我安顿在木屋里,就去烧洗澡水。
我想过趁机逃跑,但考虑到自己一来身子虚腿脚发软,二来山路七拐八绕地。
便暂且打消这个念头。
以免没逃走,还激怒了他。
“脱衣服。”
青年烧了水,要抱我去洗澡。
我小声道:“我自己洗,你出去。”
“原来你不是哑巴。”
他有点小开心,撒手让我自己去洗,但不肯出去,美其名曰担心我摔跤了。
我只能当着他的面宽衣解带,没想到,他反而先害羞了起来。
噌的一下背过身去。
我不免觉得好笑。
等身体没入温热的水中,数月来的疲倦似乎一下子得到了缓解。
我问他,“没有皂角吗?”
他丢给我一个粗糙的瓜瓤。
我说:“没有皂角用这个,会擦伤皮肤的。”
“矫情!”
他火大的转过身来,说了句自己一直用它也没擦伤过皮肤,便夺了瓜瓤一个劲往我身上擦。
这架势,简直像在刷猪。
我疼得不行,眼泪都掉下来了,“疼、疼死了!”
他这才停手。
不过疼是疼了些,身上的污垢也确实全消了下去,污垢一去原本莹白细腻的肤色也显露了出来。
那些擦刮的红痕便愈发明显。
我看到他怔了下,又去擦我的脸。
等脸干净了,青年深吸口气,道:“……值了。”
青年说他买我是当老婆的,为了给我养身体,他去山里挖野山参、猎鹿肉给我养身体。
我的身子一天天好转。
也知道了,他叫陆鹤。
真是个和他身份、举止完全不相符的名字。
我是他买回来的,起先他也总当自己是爷。
我便成日说软话,让他占些小便宜,最主要我一笑,他什么事都肯答应。
后来他再没有让我干粗活,好几次捏着我的手指感叹:“棠棠的手跟玉一样,从前是过惯好日子的大小姐吧。”
因为我告诉他。
我是官家小姐,落难到了人牙子的手里。
陆鹤问:“若不落难,棠棠的身份会嫁给什么样的人?”
“文官墨客,但我喜欢将军。”
我故意给他斟酒,哄着他一杯接一杯下肚,笑着说:“但我现在,喜欢你。”
陆鹤一高兴,喝醉了。
这是我第一次出逃,可惜山上的地形与白天差别太大,最终不慎在林子里迷路还摔断了一条腿。
快天亮的时候,陆鹤才找到我。
他怒气冲冲地质问:“你想逃?”
我赶紧说:“不是,我看你醉酒怎么喊也不醒,担心你出事,所以出来找采药想给你煮解救汤。”
“少诓我!”
“诓你作甚,好心当作驴肝肺,我的腿还摔断了!”
想到自己没办法逃出去,我当即委屈得嚎啕大哭。
陆鹤愣了半晌,无措地拿衣袖给我擦脸,抱我回去。
但我的那番言辞,他没有全信。
那日后,陆鹤再也不喝酒了。
我被困在木屋,要去哪里他必须在。
又过了几个月,腿伤好了,我也假借让他陪我去林子散步而摸透地形。
这次我做足了准备,我告诉他,想成亲。
他便花光积蓄,按照我的意思买了喜事用品,还给自己和我买了套喜服。
我在挑选这些东西的空档,避开他去药铺买了蒙汗药。
新婚日,洞房夜。
我骗他喝下掺了蒙汗药的合卺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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