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扮女装给糙汉做童养媳的日子》是难得一见的高质量好文,陆青苏喻是作者“别蓝”笔下的关键人物,精彩桥段值得一看:家里已经揭不开锅了,养不起三个孩子,父母只好给我穿上裙子卖给另一个村的单身汉当童养媳。「咋是个男娃娃?你娘咋还做骗人的买卖?」「算了,长这么漂亮的也成。」后来我被他的亲戚扔到荒郊野外等死,意外获救后,我唯独想不起来关于他的事。记忆恢复后,我一直寻找着陆青的下落,无果三年。然而在我22岁生日醉酒时,出现在故居的陆青二话不说把我逮回家。惊!我的文盲男人竟逆袭成工厂大老板!...
走了快半小时,我有点受不了了。他娘的,这么远的脚程不知道租个牛车吗?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我家也跟大多数贫农家庭一样,家里七七八八的杂碎活都是指使小孩去做的。
村里的孩子一般到了五六岁就要跟着大孩子,去村北的一个大土坡挖挖野菜,捡捡干柴什么的。
按理说这个年纪的孩子早就吃惯了生活的苦,这几公里的路算不得什么。但我从小就爱耍些心眼,做村里的地头蛇,所以大多数杂活都是我威胁其他人帮我干的。
“我累了,不想走了。”
毕竟要不是他要劳什童养媳,我干嘛平白无故受脚累。
想着我也不管他什么反应,一屁股坐在旁边的石头上休息,感觉脚后跟磨了水泡,火辣辣的疼。
突然我感受到一道赤裸裸的视线,一抬头,发现原本走在我前面的陆青站在面前,盯着我泛红破皮的脚后跟,拧着一张脸不说话。
“我靠。”我在心里暗骂,一时忘记了陆青可不是以前身边那群小屁孩。
男人壮得跟头牛一样,想也不用想力气有多大,一拳能把我砸进墙里扣都扣不下来。
休息一阵后,理智像归家的飞雀在我脑子里撞来撞去。
我小心翼翼观着察男人的脸色,讪笑着打圆场:
“我休息够了,我们继续……”
“上来,我背你。”
2.
男人利索蹲下身,薄薄的藏蓝色衬衫下鼓起盘扎的肌肉线条,宽厚的肩膀经过生活的洗礼已经完全蜕变成男人的象征。
有免费的牛马不坐是傻子。我毫不犹豫爬上他的背,不客气地环住男人的脖颈。感受到皮肤接触时陆青的僵硬,我有点质疑陆青的肌肉了。
后面的路程有了陆青的代为效劳,我也乐得自在。看着周遭单调无聊的风景,睡意席卷上来。
我是被饿醒的。胃里空荡荡地发出抗议的声音,我摸着干瘪的肚皮有些踌躇。
“醒了就过来吃点东西。”陆青的声音从门外传来。这个时候我才发觉我已经到了我未来的“夫家”,但饥饿已经容不得我花更多精力在其他事上。
陆青不愧是可以名扬十里的存在,端上桌的饭菜色香味俱全,腊肉香而不老,连最普通的野菜也炒得鲜嫩可口。我狼吞虎咽地吃着,心里暗自盘算,这样的日子或许也不错。毕竟,有个能干的男人伺候,总跟着家里吃苦强。
茶余饭饱后,我终于有闲暇打量起周围的环境。简陋的砖瓦房却收拾得井井有条,角落里堆放的农具擦得锃亮,墙上挂着一幅黑白全家福。
“你以后就住那个房间,有什么缺的可以告诉我。”陆青随手指了一间朝南的房间。
我乖乖点头。房间虽小,但也比我以前一家子挤在一个旧土坯房里强多了。
只是过了后半夜我就不这么想了。
房间朝南容易受潮,主人显然也没有花太多心思在清洁上。
我在床上辗转反侧,全身的皮肤犹如数只蚁虫爬行,瘙痒难耐。尤其是大腿根的地方,痒得我恨不得割掉那块肉。
实在忍不了了。我红着眼睛去敲陆青的房门,他大概也没想到这个年代居然会有人粉尘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