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吃不饱,我就是最强正派!》主角江夏李思桐,是小说写手“喜欢吃橘子”所写。精彩内容:18岁的他,本一头扎进高考备战中,生活按部就班。然而,一条神秘信息 “【神序001——卧底】” 突然闯入脑海,从此他的世界天翻地覆。不管吞下多少食物,肚子撑得再鼓,饱腹感都如泡影般消失不见。直到校花18岁生日宴,他从她身上捕捉到一种似曾相识的气息,也意外解锁了个秘密。此后,他留意到身边许多人,无论是家人、朋友,还是医生、环卫工,身上都有类似气息。可深入探寻后,他惊恐地发现,自己与他们并非同类。他是肩负特殊使命的 “卧底”,在看似平常的人群中,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身份,那些似是而非的气息背后,究竟藏着什么秘密?...
李思桐是异魔,相比起正常人类,她更喜欢猎杀同类。
李思桐说的是:之所以更喜欢猎杀同类,是因为一只同类能给她提供的营养,远比几个人类提供的要多得多,有选择的情况下,当然选择猎杀同类,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而这个男人如果不是异魔的话,他实力能这么强,猎杀的人类数量一定比李思桐多得多。
这就足以说明,他不是什么善茬!
看到江夏跟陈凯第一次见面这么顺利,母亲展露出笑容。
“第一次见面,给你准备了一份小礼物,希望你喜欢!”
陈凯递来一个包装精致的长方形盒子,从外表看,看不出里面是什么。
江夏先是客气了一番,就跟小时候过年收亲戚红包一样,最终盛情难却之下,只好勉为其难收下。
在男人的邀请下,他把盒子打开,里面放着三张演唱会的门票。
即便对追星什么的不感兴趣,但江夏还是一眼认出这是国内某位姓周的天王巨星的演唱会门票。
而且还是内场票,第一排!
记得这位天王巨星上次在华东那边开演唱会,这个位置的门票被黄牛炒出三万多的天价。
三张,价值十万?
单论金钱价值来说,这无疑是江夏生平来收到过最贵重的礼物。
“这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要。”江夏客气一下。
陈凯又推过来:“收下吧,这是我以前一个生意伙伴送我的,我这人喜欢安静一点的场合,从没去过演唱会,放我手里就是暴殄天物,倒不如送给你们这样的年轻人,当然也不全是给你的,有两张是你的,你可以约一个朋友一起去,还有一张是送你妹妹的!”
说完感谢的话,江夏把盒子放在一旁,坐在老妈身边。
短暂的交谈,得知这个男人户籍在星河市,但之前一直在国外工作,是国外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
离异,有个女儿,跟随前妻在国外生活,前不久他刚过完四十岁生日,年龄比老妈稍微小一些。
几个月前他辞掉国外的工作,回国自主创业,跟老妈的建筑公司有些合作。
他们两人认识的过程也极具电影色彩。
一个多月前老妈加班结束,在公司楼下遇上几个喝醉酒的汉子,他刚好路过给解了围。
第二天到公司谈合作的时候又跟老妈碰上,一来二去就熟悉了。
要说她二人的关系,现在还只是普通的朋友。
但江夏不认为一个普通朋友的关系,会给朋友的儿子送价值这么高的见面礼。
至少这男人的目的肯定不单纯。
但通过观察老妈的神情,江夏初步判断,老妈跟这个男人的关系,似乎还真只是朋友。
眼看陈凯举起红酒杯跟老妈干杯,江夏瞳孔微微收缩,注视着男人面无表情的喝了一口红酒,又轻描淡写的放下,心中开始掐表。
可一直过去七八分钟,男人依旧没有表现出任何不适,在这期间甚至还将杯中的红酒完全喝下。
又过去七八分钟,又喝了半杯酒后,男人才起身去洗手间。
江夏第一时间跟上去。
洗手间最后一个隔间里,男人剧烈干呕,似要将五脏六腑都吐出来才罢休。
过了几分钟,情况缓和了不少,陈凯才从洗手间出来。
他从江夏身边走过,站在洗手台前漱了漱口,洗了把脸,又开始整理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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