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新书《不当舔狗后我转身嫁人,他却要带我私奔》逻辑发展顺畅,作者是“诩诩”,主角性格讨喜,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我是慕瑾的白月光,为了给他治腿,偷偷出国。把自己的腿部神经给了他,自己成了瘸子。他恨毒了我,白天让我当佣人,晚上还要在床上折磨我。激烈过后我从背后抱着问他,什么时候才能让我见光当上慕太太呢。他推开我,满脸嫌弃道:“幕夫人不可能是个瘸子。”慕瑾不知道,当年出国是我为了捐自己的神经给他。于是我决绝转身,好,你不娶我,我就另嫁他人。后来,知道真相后慕瑾跪在我腿边宛若癫狂道,“我们私奔吧!”...
《不当舔狗后我转身嫁人,他却要带我私奔》中有很多细节处的设计都非常的出彩,通过此我们也可以看出“诩诩”的创作能力,可以将宋佳宜慕瑾等人描绘的如此鲜活,以下是《不当舔狗后我转身嫁人,他却要带我私奔》内容介绍: “全给我扒了,让她知道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供人发泄的玩意儿。” 三四个女佣围上来狠命地撕衣服,露出的暧昧红痕让她们也嫌弃地皱眉。 “真是个妖艳贱货!”宋佳宜更是亲自走上来又扇了我一巴掌。 鲜红的指甲在我脸上刮出一道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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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了绕玉珠串,说留我在家里做个打杂的吧。
宋佳宜就是那时见到我,女人的第六感一瞬间就察觉了我的不同。
直到慕瑾第一次夜宿在我的佣人房间,宋佳宜的妒性爆发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她听我说自己是“小婊子”才开心,又使了个眼色,便有人来扒我的衣服。
“全给我扒了,让她知道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供人发泄的玩意儿。”
三四个女佣围上来狠命地撕衣服,露出的暧昧红痕让她们也嫌弃地皱眉。
“真是个妖艳贱货!”
宋佳宜更是亲自走上来又扇了我一巴掌。
鲜红的指甲在我脸上刮出一道血痕。
我拼命挣脱,大喊大叫,房门便在此时啪嗒打开。
慕瑾被门外的动静吵醒了。
他还没穿上衣,精壮的后背布满我昨夜抓挠留下的欢爱痕迹。
一旁的女仆们看到都羞红了脸。
有人递上白衬衣给他,慕瑾穿上后瞥了跪在地上的我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