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新书《那碗网红猪杂粥》逻辑发展顺畅,作者是“半堤香草”,主角性格讨喜,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男朋友下楼一个多小时,就为给我买一碗“网红猪杂粥”。我感动不已,捏着鼻子吃下半碗。直到第二天,我从酒店开车出来,竟意外发现他所说的那家粥店。我把车开了过去,扫视一眼。我知道,我该和宋屿分手了!-------------------------------------1、“怎么去了那么久呀?”我坐起身,微笑着看向他进门的方向。我陪宋屿来外地参加他哥们儿的婚礼。这本应该一场甜蜜且温馨的短途旅行,可我却突然身体不舒服。头发昏,胃发胀,大抵是着......
似乎路过什么地方的时候,见过。
可我努力回想,又怎么也记不起来。
再加上我原本就头疼得厉害,费神一思考头皮更是被揪起发紧。
我索性把疑虑抛诸了脑后。
抠开塑料盖,一股浓烈的猪杂腥臭味扑鼻而来。
我皱眉,捻起一次性勺子搅了一搅,那气味更冲!
我不禁要质疑,它凭什么火?
凭什么让人排队一小时?
我舍不得浪费宋屿的耗费的“心意”。
撕开随粥配送的一小包酱油,洒进去,捻起一次性勺子,捏着鼻子,吃下几口。
寡淡无味。
与其说它叫粥,不如说就是粥油,肉眼可见就没几颗大米。
黏黏糊糊,还唇齿回腥。
我实在忍受不下去。
失望地合上塑料盖子,扎紧塑料袋,悄悄扔出了房门外。
3、
翌日清晨。
我在和煦温柔的晨光里悠悠转醒。
大概昨夜睡眠充足,质量高,所有不适症状都消失无踪了。
我精神状态大好。
翻过身,轻柔地伸出手臂去抱宋屿。
宋屿没睁开眼,只嘴角勾起了上扬的弧线。
他热情地搂住我的腰,一把拉进怀里,用慵懒又充满磁性的嗓音,亲昵地叫我:“宝宝。”
我雪白的腿搭了上去,目光炽热地描写着他五官轮廓每一寸精致的凹凸。
高挺的鼻梁,嘴角边一颗朦胧性感的浅痣,还有......格外敏感的耳垂。
当我目光蔓延至他耳后,我意外瞥见一小块不起眼的红。
面积不过指甲盖大小,中间两道并排浅淡的横印。
是牙印吗?
我的心猛然一紧,指尖不自觉地伸向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