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傅斯年苏苏的现代言情《男友为我定制的钻戒,戴在闺蜜手上》,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现代言情,作者“千儒”所著,主要讲述的是:闺蜜此刻正被我的男朋友搂在怀里。看见我,她的表情有片刻的惊讶,但是紧接着就是难以压抑的喜悦。告诉我,她怀里的是她的男朋友。我当场愣住,我只是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没想到竟然我成了这里最大的小丑。她晃了晃右手无名指的戒指。原来他们今天打算订婚,因为我才推迟了。她的十克拉的全美方钻,是男朋友在好几个月前为我定制的。现在却戴在我的闺蜜手上。并且他们五年前就在一起了。可我和他也恋爱五年了。原来我最好的闺蜜和我的男朋友早就背着我在一起了。...
语音对话。
“你暂时帮我照顾一下苏苏吧。”
“你就不怕她恢复记忆要和你分手?”
“怕什么?她有多爱我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就算她把我捉奸在床都不会和我离婚的。”
“既然你想和林殊晚在一起,为什么不和苏苏分手?”
“我是爱苏苏的,只是她在床上实在太无趣了。等我玩腻了,我就来接她回家。”
傅斯年没再接话,只是认真地处理着鸡蛋。
“傅斯年,你可是我最好的兄弟,虽然你肯定不可能看得上苏苏,但我还是提醒你,别碰她,她是我要娶回家的女人。”
没等顾昀说完,傅斯年就挂了电话。
我差点没站稳跌落在地。
原来那个处处疼我爱我的顾昀一直都是假的。
他早就觉得我无趣了。
傅斯年发现了我。
他将手中的东西放下,迅速地擦干净了手,走过来一把将我搂进怀里。
“你怎么来了?”
“不好玩吗?”
我摇了摇头,“我来看看,有没有什么要帮忙的。”
傅斯年揉了揉我的发顶。
“我们苏苏十指不染阳春水,从来不做这些的。”
“所有的事都交给我吧。”
傅斯年又骗了我。
和顾昀的每一天,我都在家做各种家务活。
他不喜欢家里有陌生人,所以从来不请保姆。
作为他的女朋友我承担起了保姆的职责。
我要每天早早起床做饭,要洗衣服,要把偌大的别墅打扫的一尘不染。
我的手满是老茧,早已爬满了各种纹路。
我早已把他当成我的丈夫,所以无怨无悔地做着各种琐事。
“做你的妻子不用干家务活吗?”
我靠在傅斯年的胸口,他的心跳蓬勃而有力量。
“当然,你是我最爱的人,我舍不得你做这些。”
傅斯年的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