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很多小说推荐,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打猎:带甲百万,你说是普通县令?》,这是“晨浩”写的,人物李牧李采薇身上充满魅力,叫人喜欢,小说精彩内容概括:穿越大齐,李牧发现自己遭遇了天崩开局。贪官污吏横行,百姓流离失所。家贫妹弱,身无立锥之地。为了生存,他提刀进山开启了自己的猎户生涯,发现竟然能够通过猎杀野兽爆出宝箱!【猎杀山羊一头,爆出木质宝箱:开启获得细盐一袋!】【猎杀野狼三只,爆出青铜宝箱:开启获得铁胎弓一把!】【猎杀一头吊睛白额猛虎,爆出黄金宝箱:开启获得良马十匹,铠甲十套!】李牧将自己猎场的范围越扩越大,不知不觉,覆盖了整个天下。突厥:活爹!给条生路吧,你的猎场都开到我家炕头上了!蛮人:一觉醒来天塌了,我们的草原啥时候成李牧的后花园了?...
他并不认为李牧和陈鹤松真有什么亲戚关系。
这大概率是在拉虎皮扯大旗。
“您误会了。”李牧松了口气,从身后的鹿肉中挑出几块极好的,用麻布包裹起来递过去,开口道:“这些肉,我本来是要送到水仙楼的,眼下既然我去不了,就麻烦两位差爷帮忙跑个腿。”
“这点银子,便算是跑腿费了。”他又像是变戏法一般,从袖口中摸出一两碎银递了过去。
两名捕快的眼睛当即便亮了起来。
“算你小子识相!”
金爷动作极快,顺手便将银子收入囊中,并顺手掂量了一下麻布包中的鹿肉分量,十分满意的点了点头:“既然是陈掌柜的亲戚,那兄弟们总是要给些面子的。”
“这样吧,我们再调查调查,若是有了新线索的话再来找你。”
“这县衙嘛……今天就暂且不去了。”
两名捕快收了钱,话锋立刻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们之所以要带李牧回去,其实本就是为了榨些钱财来喝酒作乐,如今目的达成,自然不会再纠缠着不放。
这些鹿肉和银两,全都是送给他们两人的。
至于什么跑腿钱,那只是为了让面子上显得更好看罢了。
“多谢两位差爷。”李牧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他对这种情况早有心理准备。
县衙的差官不会对李大山的死多么看重,不会太过深入的调查。
因为在那些贵人官差们的眼中,无论是李大山还是其他乡民们,都只是一些底层的猪猡。
他们的命根本不重要。
如果一个人看到自己的子孙受了伤、或者被害死,那他一定会竭尽全力找出凶手;可若是他看到猪圈中的猪死去,他便不会费那么多心思,只要这头猪还能卖钱、能够给自己弄到利益,那害死猪的凶手是谁则根本不重要。
两名捕快拎着鹿肉,大摇大摆的离开了李家。
看着他们的背影远去,李牧暗暗松了口气,知晓自己成功过渡过了这一劫。
不多时,送他们离去的里长再次返回,告诉李牧官府已经对李大山被害死一案定了性。
山匪劫杀!
伴随着这四个字被写入卷宗,便代表着这件案子到此结束。
“牧哥儿,若是有时间的话跟我一起去趟县中的土管司,李大山无儿无女,留下的三亩田产和那两间破屋自然要归了你。”里长倒背着手,开口道:“我们一起去开个文书。”
“成,我现在就有空。”李牧用井水洗了洗手,在破布上擦干,便随手拎了半截鹿腿塞进里长怀中。
小老头看着怀里的鹿肉,故作吃惊的问道:“这……这是怎么个意思?牧哥儿,我可不是那些官差,你可不必巴结贿赂我这没用的老头子……”
“您这说的哪里话?”李牧微微一笑:“以前承蒙您的照顾,这肉,就当是曾经您给我爹交的坟地税的利息吧!”
李牧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