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远走高飞》,此书充满了励志精神,主要人物分别是江致勋沈青青,也是实力派作者“江致勋”执笔书写的。简介如下:【高冷飞行员vs绝美翻译官,年代1v1,追妻火葬场】新婚第一天,江致勋申请调去了大西北,借此反抗和沈青青的包办婚姻。此后三年,他们没再见面。检查出遗忘症那天,沈青青用半小时做了个决定。她要去大西北。找江致勋离婚!大院来了个绝色美人,她知书达理,气质优雅,偏偏嫁了个冷面阎王。江致勋认定沈青青是来纠缠他的。他躲着她。避着她。却又不受控制地被她吸引。江致勋决定留下沈青青,和她好好过日子。可沈青青却提出了离婚。江致勋:“你来大西北,就为了离婚?”沈青青:“嗯,离婚。”离婚后,沈青青回了京市。在大西北的那段日子逐渐被遗忘,到后来,连江致勋是谁她也不记得了。风雪交加的夜晚,男人固执地站在门外,眼尾带着猩红。“沈同志,我是新搬来的邻居。”“我叫江致勋。”...
既然她回大院的时候还好好的,那么身上的伤,大概率是在来的路上拉扯出来的。
火车上什么人都有,沈青青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受欺负也不是不可能。
江致勋站直身体,“挂了。”
“我话还没说完。”
江母连忙说道:“你让青青给我回个电话,我有话跟她说。”
“有什么话等她回京市了再说。”
一听这话,江母瞬间炸了,“她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你还把人推回来,你怎么就是不开窍!”
“这里不适合她。”
“那你就想办法,申请调回京市!”
沈青青虽然是孤女,但她父母都是知识分子,从小她就受到了精心培养。
她会的外语不止一门,字写得漂亮,写文章也是手拿把掐。
沈教授和江父是好朋友,沈青青小的时候,江母就见过她。
那个时候,沈青青会唱歌,会拉小提琴,还会画画。
说是才女也不为过。
这也是三年前,江母同意沈青青嫁给江致勋的原因。
抛开个人情绪不说,这么好的女同志,给谁家当儿媳妇,谁家都是赚了的!
江母生怕儿子真把沈青青送回来,放缓了语气。
“她难得去趟大西北,坐火车又那么辛苦,她不像你,皮糙肉厚,可以来回折腾,你让她在那边多留一阵,等过年时候你和她一起回家探亲。”
电话那边的人没应声,江母又急了。
“她一个小姑娘,要是路上出事了怎么办?”
江致勋眼皮微掀,嗯了一声,江母也不知道他回答的是哪个问题。
“我跟你说不通,你让青青给我回电话,我跟她说。”
“嗯。”
这次是真挂了。
江致勋回到病房,沈青青还没输完液,但情绪已经稳定了下来。
隔壁床的嫂子不在,趁着这个功夫,江致勋问沈青青。
“伤怎么弄的?”
沈青青没有瞒着,“在火车上遇到了耍流氓的。”
她来这一趟,遇到了不小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