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我靠药剂成神》小说章节目录萧奶奶,萧二哥全文免费阅读

小说:穿越七零:我靠药剂成神 小说:年代 作者:君敛 简介:精灵族法圣洛芙雅为保护大陆,自爆袭击深渊恶魔的传送阵,穿越到七十年代,一个因早产而体弱多病的16岁小姑娘萧清婉身上。韩崇觉得大队长家的小姑娘,明明身娇体弱偏偏长着一双冷如寒冰的眼睛,明着温婉动人,实则冷漠疏离。感情通常始于关注,两情相悦之际,韩母反对这桩婚姻,以参军为借口将韩崇骗回首都,送去军营。萧清婉以为韩崇变心离开,作为曾经法圣的洛芙...

一开始原主也和大家一样,但是因为脚没有及时擦干感冒了,卧床休养,头发没及时擦干,结果同上。

其他还好,再不怎么讲究,也没人用擦脚的来洗脸洗澡吧!

所以原主就有了两条毛巾,但随即另外的问题来了,用洗脸的毛巾擦身体,原主全身起了红疹险些丧命,于是原主变成了三条毛巾。

全家就只有原主跟个琉璃娃娃一样,一不小心就要没命。

将身上淡淡的灰色杂质洗掉,萧清婉顿时白了一个度。

原主常年待在家里,皮肤也很白,是那种病态的苍白,如今多了一丝血气,嘴唇也泛起淡淡的肉粉色。

浴室地面是倾斜的,在西北角有一个小洞,用来排水,所以萧清婉直接将水倒在地上,倒了水将门打开。

坐在屋檐下的萧二哥看到萧清婉出来,立马走了进来将木盆提出去,用井水洗干净提进萧清婉的房间。

洛芙雅从杂物房里面提出一个洗衣服的盆子,再从屋里拿出洗里衣的香皂,趁着现在人少赶紧将衣服洗干净拿到后院去晾晒。

夏季的衣服轻薄,打上香皂搓一搓,再用水清洗干净就可以了,所以萧清婉很快就将衣服洗好晾了起来。

正准备走到屋檐下坐坐喘口气,东厢房里走出来一个姑娘。

二叔家的堂姐萧清虹,今年十八岁。

东厢房里住着二叔家,二叔家只有堂姐萧清虹一个孩子,据说是二婶生萧清虹的时候伤了身子,不能再生了。

萧清婉抬眸看向站在东厢房门口的萧清虹,看着她眼底的嫉恨和快意,心中不明所以,只是如此强烈的恶意她要是还感受不到,那真是有愧他们精灵“森林宠儿”的名讳了。

精灵诞生于生命母树,天生亲近自然,善良真诚是他们一族的代名词。

萧清婉收回目光,闭眼在屋檐下晒着这夕阳最后的余晖,这个人对她没有多大威胁,不需要太过关注。

萧清虹看着萧清婉,恍惚间仿佛看到了上一世,她爸妈去世她回家奔丧,这人坐着轿车回村。

内里穿着旗袍,外面是一件白色的貂皮大衣,耳朵上戴着珍珠耳钉,手腕上戴着碧绿的翡翠镯子,整个人华贵无双,贵气逼人。

容颜未改,仿佛仍是少年!

作为市长夫人无数人巴结讨好,萧清婉就是这般高高在上,看不起任何人,懒得搭理他们这些穷酸亲戚。

而她呢,一身廉价的地摊货,四十岁的年纪硬生生活成六十岁。

要知道她仅仅只是比萧清婉大了2岁,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萧清婉是她孙女。

明明宋立国是她的相亲对象,明明宋立国该娶得是她,明明市长夫人的位置该是她的,偏偏宋立国看上了萧清婉,不就是仗着她那张妖艳的脸吗?

若她整天不干活,她也可以长得那么漂亮,萧清虹死死握着双拳,指甲几乎嵌进肉里。

天色暗下来,上工的陆陆续续都下工回来。

最先到家的是在小学教书的萧三叔和萧三婶,萧三叔手里抱着课本,萧三婶手里拿着一束野花,颇有情调。

萧三婶是城里来的知青,对风花雪月很是看重,萧三叔也是凭借着一手插花手艺赢得了萧三婶芳心。

两个人有两个儿子,萧清丞和萧清星,一个8岁,一个6岁,正是调皮捣蛋的年纪。

正这样想着,萧清星就从旁边冲了过来,萧清婉现在是身体跟不上脑子,脚没能及时收回来。

萧清星被萧清婉的脚绊了一下,向前扑过去,正要摔到地上的时候,一只大手将6岁的萧清星提溜了起来。

“大哥!”

来人正是萧清婉20岁的大哥,萧清峰。

“快放我下去!”

萧清星拿着竹蜻蜓,在萧大哥怀里扭麻花,叫嚷着要下去,不然他就要被哥哥追上了。

萧大哥点点头算是应了萧清婉的这一声大哥,他转头看向怀里的萧清星,“不要乱跑,现在人多当心摔了。”说完才将萧清星放在地上。

萧大哥声音低沉喑哑,不似萧二哥的清脆空灵,给人沉稳可靠之感。

萧清星跟着萧清丞跑开后,萧大哥才问起萧清婉的身体,短短几天的时间,萧清婉就感受到了原主父母家人对她的爱护。

萧清婉不厌其烦的再次说没事,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萧大哥点点头,转身去水井边打水洗漱。

现在正是收稻谷的时候,一天上工下来,身上会沾上稻谷上面的毛刺,没有做过这种活的,会浑身发痒。

萧二叔就是萧清虹的父亲,拿着镰刀进来,看到萧清婉,露出一个憨憨的笑容。

一看的他这模样,萧清婉就大概知道了他的性格,沉默寡言,老实忠厚。

之后是萧爷爷和萧父。

萧爷爷是军人退伍,身上自有一股子铁血的气势。

萧父当了这么多年的大队长,身上也有些官威。

等大家洗漱了一下,萧母和萧奶奶便喊大家吃饭了。

一大家子坐在一起,萧父老大一家五口人,萧二叔一家三口人,萧三叔一家四口人,一共是14人。

农家也没有什么好东西,不过农忙的时候都是吃干饭,不然体力跟不上不说,还很容易伤到身体。

红薯和大米混合一起煮的,一个炒青菜、一个西红柿炒鸡蛋、一个炒腊肉还有一盆南瓜汤。

腊肉还是全年过年队里杀的年猪,腌制后留到现在,只有农忙需要消耗大量体力的时候,才会割一小块给大家打打牙祭。

看着面前明显不同于大家的白米饭,萧清婉从原主记忆中发现,从小到大原主都是吃白米饭,普通的糙米饭她根本吃不上去。

原主的生活跟上了年纪的老年人差不多,吃要吃清淡软和一点的,不要咽不下去,卫生差点就要生病。

萧清婉暂时没有更改原主的习惯,至少要等她身体好点了,这个要求才能提出来,否则大家要以为她发疯了。

况且作为屹立在艾尔兰大陆顶端的法圣,你能指望洛芙雅做出什么舍己为人,或者与人共情的事情来吗?

人踩死一只蚂蚁,会考虑蚂蚁嫉恨不嫉恨吗?

萧清虹看着萧清婉手里的白米饭,再看看自己碗里的糙米饭,心中怨气翻涌。

“堂妹身体不是好了吗,难道不应该和大家一起吃?大伯作为大队长应该以身作则才是。”

整个屋子因为萧清虹的话,顿时静了一静。

萧二婶一脸急色的拉了拉萧清虹,训斥道:“清虹,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快向你堂妹和大伯道歉。”

萧清虹一看自家爸妈都不站在她这边,气得不行,大声道:“难道不是,大家都吃糙米饭,凭什么她一个什么都不干的人还要吃大米饭,就她金贵,她是小姐我就是丫头,活该伺候她!”

说完,萧清虹碰的放下碗筷,甩手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