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昱,楚翊琛小说《我就豪门:养个小boss当老公》在线阅读

小说:我就豪门:养个小boss当老公 小说:现代言情 作者:与共小六 简介:众人私下里议论她水性杨花,朝三暮四,是个情场高手,她忍,因为不管她做什么,都有她的目的。 莫禹枫这样向众人介绍她:“这是我女人。” 秦慕云这样向众人介绍她:“这是我未婚妻。” 柯涵一把拉过她,冷声说:“这是我爱徒。” 而她最爱的楚翊琛却一本正经地说:“这是我妹妹。” 她看着他,如同吃了十吨黄连,有苦不能言。 角色:程昱,楚...

小说:我就豪门:养个小boss当老公 小说:现代言情 作者:与共小六 简介:众人私下里议论她水性杨花,朝三暮四,是个情场高手,她忍,因为不管她做什么,都有她的目的。 莫禹枫这样向众人介绍她:“这是我女人。” 秦慕云这样向众人介绍她:“这是我未婚妻。” 柯涵一把拉过她,冷声说:“这是我爱徒。” 而她最爱的楚翊琛却一本正经地说:“这是我妹妹。” 她看着他,如同吃了十吨黄连,有苦不能言。 角色:程昱,楚翊琛 我就豪门:养个小boss当老公

《我就豪门:养个小boss当老公》第3章 记忆免费阅读

对于今天程夕的表现,程昱实在有些看不懂了。回到茶园,他主动承担起清扫园子的任务。

没办法,自己闯下的祸,肯定得自己来善后了,难不成还真的要把希望寄托在那两个人的身上啊。

这时候太阳已经西沉了,程夕坐在小院凉亭下的藤椅上,紫藤枝繁叶茂,枝蔓爬满整个凉亭,一簇簇紫色的小花垂下来,风一吹,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气。

这里的紫藤是在她八岁时被养父带到茶园后,养父为了让她开心才为她搭建的,紫藤树下还挂着一个秋千,但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荡了。

曾经,她以为自己能够忘记儿时的那个他,可没想到他们竟然会以这样的方式重逢,可遗憾的是他并没有认出她来。不过幸好没有认出她来,不然她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他。

如果他问起,当年为什么要不告而别,他们说过要彼此照顾的,为什么还要离开呢?她还没有想好要怎么回答他。

程夕慢慢合上了眼睛,穿过时间的长廊,她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戴着公主发卡的长发女孩坐在秋千上,迎着簇簇而落的紫藤花,高高荡起,欢笑声回荡在天地间。男孩站在紫藤树下,仰头笑望着她,等她落下时,再用力把她送出去。秋千荡起、落下,荡起,落下……

一阵山风吹过,吹乱她如海藻般的长发,程夕收回思绪,如星般的美眸若有所思的望着远方。

这个茶园在瑶山的半山腰,是整个瑶山山脉地理位置最好的一块宝地,她坐在小院里就能俯瞰整个楠市。此时她的目光穿过林立的高楼,停留在一座拔地而起的华丽大厦上,她静静地注视着那座大厦,因为距离遥远,看的并不清楚,于是随手拿起搁置在一旁的望远镜,透过望远镜,她清晰的看到大厦的顶楼上赫然的闪动着“林氏东宇集团”几个大字。

这几个字犹如数万根毒针同时刺进她的心上,每每太阳西沉,楠市华灯初上的时候,她都会坐在这里遥望着那座大厦,程昱以为她向往城市里的生活,于是会在她耳边唠叨,既然喜欢楠市,那就去楠市生活呀。

他知道自己的这个姐姐一直在跟着一位神秘的男人学习投行专业知识,是有能力去楠市工作的,没有必要把大好的青春年华浪费在这个小镇,准确的来说是浪费在这个茶园。虽然她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茶界知名的小网红,可对于程昱来说,姐姐的优秀配得上更好的。而程夕每次嘴角都露出一抹无奈又苦涩的笑,随手拍一下程昱的头,笑他年少不知愁滋味,不懂活着的身不由已和无可奈何。

程昱知道程夕心中藏着秘密,也会笑她烦恼和忧愁是因为心里装了多余的东西,跟吃饱了撑的是一个道理。

他很想为这个姐姐分担一些,毕竟这么多年,都是姐姐在护着他。不过今天姐姐的表现,实在让他有些看不懂了。

“姐,我还以为你今天会给我报仇呢,结果是气势冲冲的拉着我去算账,灰溜溜的带着我回来,好奇怪,难道姐姐是怕他们了吗?”

程昱的声音从茶园里传来。

程夕瞪了他一眼,“你是唯恐天下不乱吗?你看不出来吗?那两个人身份不一般,这件事就算是闹到警局,要是真让你赔人家衣服呢?咱们茶园一年才有多少的产量,说实话,他砍的这些茶树,还真不一定能抵得了那女孩的衣服钱。”

“那女孩的衣服能贵到哪里去?姐姐你别忘了,我们在网上已经接了十多万的茶叶订单了,现在茶树被毁,过俩月如果给客户发不了货,就等着客户投诉和退单赔偿吧!”

“我知道,不用你提醒我。”

程夕已经够烦了,这下还得去找货源。要知道她的茶全部都是原生态茶,但放眼整个望星镇,能达到她要求的茶园并不多,那些优质的茶园早就被外面的大公司提前预定了,眼看着还有一个多月就到了收秋茶的时候,她要找到符合标准的茶园,还真是有些困难。

“这个冤家,还真是会给我找麻烦。”程夕喃喃自语道。

“姐姐,你在嘀咕什么?”

“没什么,以后不准再招惹那两个人,听见没?”

程昱沮丧不已,再也提不起力气干活了,拍拍身上的土,放下农具,来到程夕面前蹲下,握着她的胳膊问:“姐姐是猜出来他们的身份了吗?”

程夕神色黯淡,想都不想的果断回答:“没有。”

“那晚上楚先生的道歉酒席我们还去吗?”

程夕这才想起来一会儿还要去赴约,于是急忙从藤椅上站起,她今天在外面跑了一下午,妆容和发型早就惨不忍睹了,她可不能用这副狼狈难看的模样去见她的青梅竹马,想到这里,她急急的走进房间去洗澡。

“对了,姐,你还没告诉我,咱们的茶园保下来了吗?”程昱的声音从院子里传来。

程夕关上淋浴间房门的一瞬间大声说道:“放心吧,这茶园咱们想留多久就留多久,没有人再打这里的主意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心底竟然会油然而生一种苦涩的滋味,还真是戏剧,今天大半天的时间,她竟然经历了这么多的事,那个在她儿时就扎根在她心里的男人,就这么意外的重新出现在她面前,令她措手不及。而她几个月前救的那个叫莫禹枫的男人,曾经是那么认真地对她许诺会留下来照顾她和程昱,甚至对她表白。然而却在一夜之间消失不见。

楠市的娱乐城门口,她足足等了三个小时,可他们的对话却不足五分钟,他绝口不提曾经的事,也绝口不提许下的诺言。

花洒里温热的水顺着程夕的头淋到她的脚趾,氤氲的水雾中,她精致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好不容易柔软的内心在经历这么多年的遭遇后变得异常坚硬,可没想到在她救下狼狈不堪的他时,内心也会生起怜悯。如今,她彻底明白,这世间的人都是孤零零的来,孤零零的去。就像宫崎骏在《千与千寻》中写道: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很难有人可以自始至终陪着走完。当陪你的人要下车时,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

还好,对于莫禹枫,她早就知道她和他并非一路人,她也不必在这个人身上浪费时间。

整个浴室很快被温热的水汽笼罩,炎炎的夏日,程夕却觉得浑身发冷。

一想到埋藏在心底多年的往事,她坚强的内心就变得异常的脆弱。

走出浴室,她的心情愈发的低落,但她还是强打着十二分的精神给自己化了一个精致的妆容,穿上了一件白色的吊带长裙,还记得从很小的时候起,她就酷爱白色,为此,楚翊琛也学着她的穿衣风格,让自己的母亲给他多买一些白色的衣服,只是为了能迎合她,让她开心。

直到后来她们再度重逢相认后,楚翊琛才悄悄告诉她,其实他更喜欢黑色。因为那是一种可以隐藏一切情绪的颜色。

她只能感慨,儿时的生活真是美好啊,美的就像是一场不愿意醒来的梦。

夜幕降临,她梳洗完毕后准备起身,就在她离开化妆镜的那一刻,突然想到了什么,垂下眼眸,抬起右手摸出脖子里戴着的一条项链。

链子是18K金的,吊坠的外侧是一个设计别致的心型,镶嵌着一圈闪闪发光的钻石,内侧是一颗鸽血红宝石,呈圆形,在灯光的映衬下散发着绚丽的光芒,活像一颗小太阳。有人说红宝石中蕴含着生生不息的生命,它的色彩很难用言语形容,就像是朝霞迎进万丈光芒。

要知道这条项链是她八岁生日的时候楚翊琛亲自设计送给她的礼物,他还专门给这条项链取了个名字,叫“Eternity”。这些年,她一直随身携带。就好像他一直陪在她身边一样。

距离赴晚餐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她突然有些惧怕,当年她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离开那个家,避开幼时认识她的所有人,包括楚翊琛。

如今,他意外的又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她该不该再去见他呢?

此时她的内心好像有两条毒蛇在相互啃噬、撕咬,让她有一种窒息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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