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连载中的现代言情《“自己把衣服掀起来”来医院看皮肤病》,深受读者们的喜欢,主要人物有莲华陆凌皓,故事精彩剧情为:“自己把衣服掀起来”来医院看皮肤病,医生是我前男友他不好好看我身上长的疙瘩,反倒盯着我的纹身看:“这是什么?”糟糕,我忘记我的身上还纹了他的名字很快他认出了自己的名字,皮笑肉不笑地说道:“你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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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想成为天灾啊:智障书 我是一个原始人:量大管饱,就是前期有点啰嗦 魔鬼考卷:干粮-,黑色火种新书,写的没怎么用心,开头设定的bug多了点,文笔还是偏白 氛围营造一般
第1章
“自己把衣服掀起来。”
来医院看皮肤病,医生是我前男友。
他不好好看我身上长的疙瘩,反倒盯着我的纹身看:“这是什么?”
糟糕,我忘记我的身上还纹了他的名字。
很快他认出了自己的名字,皮笑肉不笑地说道:“你还用情挺深?”
“重名!”
“哦,还找了个替身?”
救命,解释不清了!
1我坐在就诊室,医生是我前男友,但他表情淡然,内心毫无波澜的样子。
只有我紧张得心脏都要跳出来。
因为没有提前预约,这次挂号我挂了个随机医生,并没有指定医师,但是谁能想到上天竟让陆凌皓当我的医生,这不是孽缘是什么。
分手两年后,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一上来,就要这么坦诚相待……“赶紧的,磨蹭什么呢?”
见我迟迟没有反应,陆凌皓又催促了一遍。
我回头看了一眼没有关紧的门,道了句:“有人。”
陆凌皓白了我一眼,亲自过去把门关上:“好了,掀吧。”
没有别的借口后,我只好硬着头皮,把身上那件白色的小衬衫掀起来。
看到我身上密密麻麻的疙瘩后,陆凌皓皱了皱眉头:“不少。”
他像是个局外人似的,就好像在评价什么跟自己无关的东西。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我胸口上的纹身,眉头紧了紧:“这是什么?”
糟糕,我忘记我胸口上还纹了他的名字,当时我刚刚跟他提了分手,我天天哭的死去活来,然后就鬼使神差地去纹了他的名字,告诉自己,永生永世都不能忘记他。
现在想想,当时是真的傻。
我赶忙把衣服拽下来,被瞧见秘密后的我,满脸不高兴。
陆凌皓倒是来了兴致,饶有兴趣地看着我道:“你还用情挺深?”
我气急败坏道:“重名!”
“哦?
还找了个替身?”
救命!
2一直都知道陆凌皓的嘴损,没想到这么久没见,还是这么损,反正我肯定是说不过他的,于是干脆选择换个话题。
“医生,我身上长了什么,严重吗?”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格外加重了医生两个字。
陆凌皓坐回到他的座位上,给我输病例,一边打字一边跟我说:“不用管它,自己就好了。”
听听,这是一个医生该说的吗?
我身上起了密密麻麻这么多疙瘩,他竟然让我放任不管?
“你是不是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