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连载中的现代言情《“自己把衣服掀起来”来医院看皮肤病》,深受读者们的喜欢,主要人物有莲华陆凌皓,故事精彩剧情为:“自己把衣服掀起来”来医院看皮肤病,医生是我前男友他不好好看我身上长的疙瘩,反倒盯着我的纹身看:“这是什么?”糟糕,我忘记我的身上还纹了他的名字很快他认出了自己的名字,皮笑肉不笑地说道:“你还用
第2章
恨在心,想让我不治身亡。”
陆凌皓白了我一眼:“想啥呢?”
我还是有点不放心,追着陆凌皓问到底是什么病,需要注意什么。
他没再跟我开玩笑,而是耐心地跟我解释:“你身上的这个叫玫瑰糠疹,一般一到两个月自己就消了,不会复发。”
下午三点的阳光从窗户透进来,有一抹光刚好照在他的脸上,想当年我十分迷恋这张脸,五官立体,棱角分明。
而他明明已经过了三十岁,却好像不会老似的,那张脸还是干净白皙一如少年,连个疙瘩都没有。
反观我,身上长了这么多疙瘩,都说情人见面分外眼红,我这刚见面就输得这么彻底,搞得我突然有点自卑了。
我挪了挪步,把脑袋凑过去:“那是怎么得的?”
一向严谨的他丢给我四个字:“病因不明。”
搞得我心里有点不痛快,反驳他:“你是医生哎!”
他挑挑眉毛:“谁知道你碰了什么不该碰的东西。”
陆凌皓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叫号,接着,下一位患者进来了。
而看他的神情多少有点赌气的成分。
3其实也不怪我不相信陆凌皓,因为我在来这里之前去过其他医院检查,别的医院的医生给我开了药,还让我光疗,但治疗了一个周都没啥效果。
为了让身上好的更快一点,在朋友的介绍下,这才来了全市皮肤科最厉害的丰大附属医院。
结果到了陆凌皓这里,就什么都不用管了。
这不免引起我的怀疑。
而看陆凌皓对我的反应,好像还没有把我们的感情放下似的,多少有点针对我。
那他还喜欢我吗?
因为纠结这个问题,搞得我一晚上都没睡好。
除了在网上搜什么是玫瑰糠疹外,还在网上搜如何看出前任是不是还喜欢自己?
我觉得自己有点魔怔了。
陆凌皓条件这么好,什么样的女人没有,怎么可能还惦记着自己。
而当年,是我追了好久才把他追上的。
陆凌皓读的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医科大学,八年制,毕业直接授予博士学位,而我的学校就在他们对面。
我读大二的时候,陆凌皓已经读到了第六年,我们两个其实本不应该有什么交集,但没想到我们两个都喜欢多肉,误打误撞地加入了本地的一个多肉组织。
当时他端着一盆鹿角海棠参加活动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