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重生1997:我真不是国师 小说:都市 作者:家住西伯利亚 简介:许然被命运一脚踢回1997,在这个时空,他比任何人都更容易成功,但他对美人、金钱和名誉,没有一点兴趣。哪怕成为天后的老师、巨星的偶像、首富的干爹,他也并不觉得足以自傲。哪怕一手构建起华夏文娱矩阵,撑起民族的脊梁,他依旧自卑如初。因为他知道,他的荣誉属于那个世界惊才绝艳的艺术家们,而他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非物质文化时空移动工程师。...
走出地下室,许然直接去了电影学院隔壁的“版权保护中心”,将手中的十多首歌登记,并缴纳了高达960元的“版权保护费”。
一旦审批通过,这些歌曲的版权直到他死后70年都属于他,若他70年内不发表的话,《著作权法》将不再保护,这条法律很美式,在那个世界,版权保护可只延续到死后50年。
这个世界的版权保护比那个世界2021年还要严格,对盗版的打击力度非常大,在知识产权方面借鉴西方制度算是比较彻底。
或许真是因为某些制度的完善,这个世界的经济发展水平远比那个世界同时期强。如果他没记错的话,96年的中国经济总量只有8000多亿美元,排名世界第七,而96年的大夏,经济总量已经已经高达16000亿美元,排名世界第四。
虽然经济实力翻倍,但大夏并不是强国。
不仅仅是因为人口基数太大,最主要的是文化、军事水平跟经济水平不成正比,特别是文化方面,因为经济发展迅速,开放有余,保护不足,本土文化遭受西方现代文明的冲击,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边缘。
就拿流行音乐来说,现在的华语歌坛的流行音乐基本上都是跟风西方流行音乐、翻唱日韩经典歌曲,什么火就跟风什么,什么火翻唱什么,直接“拿来主义”,原创性音乐,带有本土文化特色的音乐反而在夹缝中生存。
而民族音乐跟流行音乐基本上是处于对立面的,谁也看不起谁,谁也不承认谁。
最可悲的是,民乐在流行音乐的冲击下,正在消亡。
更可悲的是,就算流行音乐,内地也不行,内地的唱片市场,港台流行音乐占八分,诺大的内地,众多的歌手,居然只占了两成的市场份额。
更更可悲的是,港台都尚未回归,内地音乐人不说在老外面前抬不起头,在港台艺人面前同样抬不起头。
大夏的文化实力,实在是一言难尽。
现在,华语流行音乐就好像一个没人管的野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只是野蛮的生长着。
华语乐坛,或许,正在,等待着,一场翻天覆地的大变革。
“砰砰砰!”
刚回到家,正准备写剧本,粗暴的踢门声便又打断许然的思绪。
又有人造访,不过这敲门的方式……很缺德。
打开门,是一个身穿皮衣皮裤,留着飘逸长发,满脸胡茬,戴着墨镜的骚包青年。
“还活着呢……我尼玛,这什么情况,你头发呢?你TM头发去哪里了,啊?”
一阵鸡飞狗跳。
“能不能安静点,没看见老子在创作吗?”许然一拍桌子,怒。
“我创你大爷,许然我告诉你,你TM要是敢放弃摇滚,我……我尼玛……我跟你没完,告诉你。”
张旭情上前一把抓住许然衣领,情绪十分激动,唾沫星子横飞。
“闭嘴!”
许然手掌按在张旭脸上,直接将其推开。
“我尼玛,你怎么把长发剪了呢?你到底几个意思?”
“有屁就放,别耽误老子改变世界。”
许然正打算写剧本,没工夫跟这家伙瞎扯淡,再说,这家伙向来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咳咳,帮我个忙呗。”
张旭干咳一声,他确实是有点事。
“得看是什么忙。”
“小事,相亲。”
“滚!”
“你今天必须得答应,不答应的话,我尼玛当场就弯给你看。”
“你TM能不能正常点?”
“回不去了,我告诉你,我尼玛这一星期已经接待三十多位了,真的,整个人都垮掉了。我这辈子摊上这么个妈我服了,彻底服了,现在一听见‘相亲’两字,我双腿就发软,好兄弟,你不能见死不救吧……”
许然翻了翻白眼,不说话,不表态。
“地点是纯真年代咖啡馆,时间就今天下午三点,这是来回的打车费,咖啡的话,你跟她AA……”
穿皮裤的骚包直接将20块钱拍在桌子上。
“滚!”
许然一脚将这家伙踹了出去,然后麻溜的关门,反锁。
“仙儿,你给老子听好了,谁都可以放弃摇滚,就你不能,因为你TM的真是个是天才,你等着,等老子继承了那百亿家产,用钱砸,也要把你砸成摇滚巨星。”
门口,穿皮裤的骚包青年扯着嗓子一声大吼。
许然闻言,心中莫名温暖。
兄弟,确实是好兄弟,虽然有点二,还有点坑。
“有完没完?”许然朝门口吼了一声。
“哎,那个一定要去啊,不去的话我妈肯定要断我粮,到时候,咱们兄弟一场,你不可能眼睁睁看着我流浪街头吧?”
许然什么都没听见。
去,那不是他风格。
他这辈子加上辈子两辈子就没相过亲,他丢不起那个人。
华耀唱片。
面如死灰的雷乐坐在制作人刘文宗的办公室,等待着即将到来的狂风暴雨。
两万块钱花完了,别说主打歌,连一首合格的歌都没拿到手。
有了这地狱般的开局,假如这张专辑不扑的话,以后他的专辑他一点话语权都不可能再有,像其他歌手一样,沦为翻唱歌手,日韩的,欧美的,什么流行就唱什么。
只有翻唱的、跟风的热歌才能保证专辑销量,这业内唱片公司的共识,就算那些天王也有大量的翻唱歌曲。
可雷乐不喜欢翻唱,哪怕他这一辈子都红不了。
别人的再经典,拿过来也不可能是自己的,始终要贴着“跟风”“翻唱”的标签,跟风的歌曲,他一首也不想要,他喜欢的是奇穷乐队那样的原创歌曲,他想做的是本土的流行音乐。
可公司不管这些,公司只讲利益,不谈艺术。
赚不到钱的歌,都是扯犊子。
“雷乐,两万块钱,你就给我买来这么一堆破烂?”
制作人的咆哮并没有如期而至,刘文宗端着一杯枸杞茶走进办公室,语气倒是十分平淡。
“刘哥,我错了。”
雷乐垂头丧气的站起来,诚诚恳恳的道歉,他一个新人,没有资格,也没有勇气跟制作人叫板。
“你是新人,一般新人是没有资格自己选歌的你知道吧?但公司信任你,我也相信你的才华,才给你这个机会,但你,搞砸了。”
刘文宗喝了一口茶,抿了抿嘴里的枸杞,语气依旧不咸不淡。
但雷乐却如坐针毡,苦涩的张了张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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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